索引号 001008003001059/2012-3636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五马街道
生成日期 2012-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

“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五马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五马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

“亮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好转,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6月30日实施“亮剑”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双清剿”活动基础上,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居住出租房、居民小区火灾隐患,采取各种办法,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一般火灾明显减少。杜绝发生较大影响火灾和亡人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亮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街道办事处成立“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胡俊武任组长,街道社工委主任王俊任第一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成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永标任副组长。考绩办、宣传办、统战办、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城管办、消防办、公共安全办、派出所、工商所、房管所、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薛麒任办公室主任,龚华俊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多合一”企业。由公共安全办负责对服装、袜业、箱包、化纤、印刷、打火机、电珠泡、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等12类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多合一”场所底数。

  (二)居住出租房屋。由消防办负责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三)各类小单位、小场所。由公共安全办负责对社区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等13类店铺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由城管与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整治占用消防车道、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扩大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灭火救援及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

  (五)高层、地下建筑。由城管办和房管所负责对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人员密集场所。由公共安全办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七)区域性火灾隐患。由消防办和公共安全办负责对影响本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连片区域;中小企业众多、劳动力密集区域;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违章搭建普遍区域;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棚户区域;通天式家庭作坊密集区域等。

  (八)社会福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宗教场所。由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办、统战办负责对社会福利性的企事业单位和宗教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社会福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或损坏、无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队伍、电气线路布设及大功率电器使用不规范,对圣油、长明灯、香烛等管理不到位以及无防踩踏事故的应急措施。

  各社区网格干部要结合各自网格实际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谢池社区,要切实做好老城区电气线路改造项目。各相关部门对所辖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于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由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至4月26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要发动全社会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0日)。将“亮剑”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网格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进行“回头看”。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动员,层层部署。各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召开不同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参加的“亮剑”专项行动动员会,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安全自我评估”的任务,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要全面分析本辖区火灾形势,将“亮剑”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专项台账,及时掌握区域隐患基本情况,要明确整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计划、整改措施。要结合整治重点,明确各办各自职责、任务。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检查,共同实施“亮剑”行动。

  (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以社区网格为单位,结合实际明确每个“网格”的排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进行“网格化”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自查,重点自查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防火检查巡查是否正常开展、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内容。各派出所要加强业务指导,要强化每个片区民警职责,加强对重点列管单位的排查整治。

  (三)强力围剿,从严执法。各有关基层站所要对隐患单位、“多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要联合执法予以依法拆除。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各办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街道消防办和公共安全办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监管人员、监管对象、监管职责、监管任务,加强巡查联防,加强动态监控。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户籍化”跟踪监管。督促业主在场所内配备灭火器、手电筒、逃生防毒面具、逃生软梯等“逃生自救四要件”。

  (五)广泛宣传,深入培训。“亮剑”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宣传办要借助新闻媒体加大“亮剑”专项行动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等内容。公共安全办要推进社会消防培训,要将消防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内容中,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督促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各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在居民小区、学校、宗教场所等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发动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并参与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六)强化督导,严格奖惩。社区带片领导要每周一次带队督导本社区的“亮剑”专项行动。消防办和公共安全办要联合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活动。本次“亮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社区绩效考评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亮剑”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事前、事中问责,同时坚持个案追究与累计追究相结合,活动结束后,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办、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亮剑”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分工,细化职责,有效落实“亮剑”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联动,精心组织。街道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各单位的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办、各站所、各社区的“亮剑”专项行动范围和工作任务,切实打好“亮剑”专项行动。

  (三)健全机构,信息畅通。要服从“亮剑”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定期分析“亮剑”专项行动形势,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办、各社区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公共安全办(联系人:徐冰艳,联系电话/传真:88850095)。每周五上报“亮剑”专项行动统计表, 2012年6月25日前上报“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五马街道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2.五马街道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重点隐患单位表

  3.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多合一”场所)

           4.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居住出租房)

           5.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各类小单位、小场所)

           6.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

           7.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高层地下建筑)

           8.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人员密集场所)

           9.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区域性火灾隐患)

           10.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福利机构、宗教场所)


附件1

五马街道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社区                                     月日起月日止

检查数(家)

存在隐患(处)

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份)

发复查通知书(份)

整改隐患(处)

未整改隐患(处)

“多合一”企业

居住出租房屋

各类小单位、小场所

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

高层、地下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

区域性火灾隐患

社会福利单位

宗教场所

备注:各社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各项整治标准,每周五上报“亮剑”专项行动汇总表,由街道联系领导审核后,报公共安全办。

填报人:社区主任:社区联系领导:

附件2

五马街道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亮剑”专项行动重点隐患单位表

社区                                    月日起月日止

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名称

地址

建筑

面积

责任人

电话

(手机)

有无书面通知

检查

人员

检查

时间

处理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人:社区主任:社区联系领导:


附件3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多合一”场所)

单位名称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建筑面积

层数

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登记□

检查情况

处理情况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4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居住出租房)

户(房)主

姓名

地址

出租时间

联系电话

层数

建筑面积

承租人数

存在

问题

整改

情况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5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各类小单位、小场所)

单位名称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建筑面积

单位类别

工商登记情况

文化许可情况

企 业 □个体工商户□未登记□

不需许可 □未许可 □有许可 □

序号

检查内容

隐 患 情 况

1

装修、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是□否□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否□

3

灭水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5

是否存在人员留宿的现象

是□否□

6

营业期间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是□否□

7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6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

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负 责 人

电话

地址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 患 情 况

1

是否有占用消防车道、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的违法建筑

是□否□

2

是否有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

是□否□

3

是否有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建筑

是□否□

4

是否有影响灭火救援的违法建筑

是□否□

5

是否有存在火灾隐患的违章建筑

是□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7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高层地下建筑)

建筑名称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建筑面积

层数、高度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 患 情 况

1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否□

2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

是□否□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5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6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7

室内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8

消控室是否有2人或2人以上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

9

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是□否□

10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是□否□

11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12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是否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是□否□

13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

是□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8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建筑面积

层数

工商登记情况

文化许可情况

企业 □个体工商户 □未登记 □

不需许可 □ 未许可 □ 有许可 □

1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  否□

2

装修、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是□  否□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  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5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6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7

室内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8

消控室是否有2人或2人以上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

9

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是□否□

10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是□否□

11

KTV包厢内是否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

是□否□

12

是否按要求配备疏散逃生引导员

是□否□

13

是否存在人员留宿的现象

是□否□

14

营业期间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是□否□

15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16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是否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是□否□

17

是否设置推门式逃生门

是□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9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区域性火灾隐患)

地址

主要火灾隐患

责任人

火灾隐患整改计划

火灾隐患整改进度

备注

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10

五马街道“亮剑”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福利机构、宗教场所)

单位名称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建筑面积

单位类别

工商登记情况

文化许可情况

企 业 □个体工商户□未登记□

不需许可 □未许可 □有许可 □

序号

检查内容

隐 患 情 况

1

圣油、长明灯、香烛等管理是否到位

  是□否□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否□

3

灭水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

5

是否存在人员留宿的现象

是□否□

6

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是□否□

7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8

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专管员

是□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主题词:公安安全消防通知

  鹿城区五马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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