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9/2012-3636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五马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2-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选派社区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科室: 《五马街道选派社区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13日 五马街道选派社区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鹿委办发〔2012〕36号)和《关于五马街道干部下派社区担任社区党委书记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选派社区党委书记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委书记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创首善、建幸福五马”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研究部署工作,讨论决定本社区的重大问题,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二)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主持召开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协调辖区共建单位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搞好社区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不断壮大基层党组织,夯实党建基础。 二、考核办法 (一)对选派任职的社区党委书记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 (二)对选派任职的社区党委书记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派干部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选派任职的社区党委书记的考核内容由工作业绩考核排名、分线领导和科室评价、主要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等四项内容组成,实行百分制。 1.工作业绩考核排名(40分):根据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减一位,减基本分3%。 2.分线领导和科室评价(20分):根据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减一位,减基本分3%。 3.主要领导评价(10分):根据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减一位,减基本分3%。 4.民主测评(30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弃权票×0】∕总有效得票数×30 (四)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的定档为不称职。选派干部若试用期满后考核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建议党工委另选他人。 主题词:考核办法印发通知
(共印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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