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12-3640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2-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鹿城区七都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水利影响分析报告>审批的函》及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温州市七都大桥七都岛侧接线纬一路一期工程(七都大桥~经四路)水利影响分析报告(报批稿)》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报告书(报批稿)的编制内容,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利影响评价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成果;同意水利影响分析有关对区域防洪排涝总体影响的分析,工程建设基本可行。 二、原则同意工程线路及4座跨河桥梁的总体布置方案,拟定桥址上下游河道岸线、规划河宽、桥梁轴线基本满足要求;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中心梁底高程均为4.43m,均满足最低梁底高程要求,壅水高度均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三、纬一路一号桥桥位中心与河道中心约有2m的偏差,桥墩阻水比为9.66%,不满足小于8%的规范要求,需调整桥位及桥跨设计。 四、本工程建设占用水域面积62.17m2,涉及水域为一般水域,同意采用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进行补偿。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前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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