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7/2012-3641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生成日期 2012-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区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A

  温鹿文函 [2012]13号

  关于区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5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叶剑秋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25号《立足〈非遗法〉,保护和发展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6年正式启动,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非遗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工作,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了我区的文化软实力,并由此推动鹿城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资源强区跨越。200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及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专家委员;2009年,又成立了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区文化馆合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办事机构,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申报、研究等各项工作。虽然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存在经费缺乏及无人员编制、无专业人员等问题,但随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财政经费逐年增加,通过专业保护机构积极努力,无论是从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濒危项目的抢救传承和发展、非遗传承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及非遗专题博物馆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使得很多项目从静态保护走向了动态传承,摆脱了失传的困境。

  一、几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认真开展普查工作,建立非遗项目名录保护体系

  我局从2006年开始普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非遗项目,在明确了普查工作的目标、范围、要求和步骤后,在全区各个乡镇、街道建立普查队伍,按照“不漏村居、不漏项目、不漏线索”的要求,在全区163个社区和143个行政村开展全面调查,顺利完成了图文编辑、文字整理、声像合成、光盘绘制等工作。共查访记录线索21697条,筛选出较有价值的线索1877项,其中民间文学571项、民间音乐32项、民间舞蹈7项、民间戏曲6项、曲艺17项、民间杂技10项、民间美术66项、手工技艺270项、生产商贸习俗18项、消费习俗83项、人生礼仪174项、岁时节令126项、民间信仰132项、民间知识81项、传统医药154项、游艺体育83项、其他类47项。随后,我局对各街道、乡镇普查登录的项目进行汇编,建立了数据档案,全区共编纂文字资料22册计48万字,圆满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几年来,我们积极做好各级名录的申报,截止目前为止,区人民政府分五批公布了51个非遗项目;馒头驻中医正骨疗法、温州船模制作技艺等35个项目被列入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扩展项目;竹丝镶嵌、拦街福等13个项目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温州莲花、彩石镶嵌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濒危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的保护,我局通过建立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召开传承人座谈会、开展传承人慰问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传承人自觉履行传承义务、更好地保护传承人。2006年以来,戴春兰等2名民间艺人被文化部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张锦达等8名民间艺人被省文化厅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陈忠达等9名民间艺人被市文广新局确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彩石镶嵌国家级项目传承人缪成金通过建立彩石镶嵌工艺传承基地带徒授艺;金鼎瓯菜烹饪学校通过建立瓯菜烹饪技艺生产性传承保护基地,带出了一大批学徒和烹饪大师;其它项目的传承人也通过各种方式培养传承人,由此发展壮大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

  (三)经常开展宣传展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把通过宣传展示来增强全民保护意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每年以“文化遗产日”和重要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到校园、社区进行传统手工技艺展示活动;组织优秀非遗项目赴国内外参加展示和交流活动,曾先后组织项目到北京、上海、台湾、香港、澳门、阿联酋等地进行展示和交流。通过展示和交流,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宣传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提高了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几年来,我们不仅对非遗成果进行整理,还编辑出版了《温州市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第一批保护名录),有效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与传承。今年,我局还重点针对濒危的“国遗项目”温州莲花进行了一系列的保护工作。召开了温州莲花艺术研讨会;组织艺人排演莲花经典曲目《高机卖绡》参加2012年“中国(浙江)文化博览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传承人戴春兰在博览会上荣获传统曲艺传承特别贡献奖;将其纳入“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传统地方曲艺的艺术美感。我市各大媒体对这几项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温州经济科教频道《百晓讲新闻》栏目还对温州莲花传承人戴春兰进行了专题的人物采访。

  (四)着力推进基地建设,丰富非遗保护载体

  2009年,我局将瓯菜烹饪技艺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列入鹿城区文化系统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在瓯菜传承基地的基础上,建成了集瓯菜市民公益学校、瓯菜沿革展示厅、瓯菜技艺传承室、瓯菜菜式品尝馆等为一体的瓯菜生产性保护基地,对传统瓯菜进行更好的传承和保护。今年,又相继建成了温州木雕生产性保护基地和叶同仁中药生产性保护基地。5月19日,我区第一家非遗专题博物馆——叶同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正式建立对外开放。瓯菜烹饪技艺专题博物馆也正在积极筹建中。

  二、今后工作设想和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广度

  2006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遗法》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30年来,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首次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文化建设立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今后,我们将结合普法教育和“文化遗产日”活动,加大《非遗法》、《浙江省非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帮助政府机关、保护机构、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非遗保护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

  (二) 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

  运用科学手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和电子数据库。积极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加强温州莲花、彩石镶嵌、竹丝镶嵌等地域特色鲜明的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有效利用途径,编辑出版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丛书。开展优秀传承人评选以及优秀传承基地、宣传展示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的命名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三)进一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经费扶持等方式予以鼓励,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承人的培养力度,支持其开展带徒授艺等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日前,我们已与区教育局沟通对接,准备把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把一些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优秀非遗项目编入地方教育课程,让广大青少年从小就了解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已与温州大学等高校联系,拟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专业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强对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扎实做好非遗项目的科学化管理和专业研究工作,使非遗保护向纵深发展,提高整体理论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体系  

  条件成熟时,准备筹建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我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搭建展示平台,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免费、便捷参观。同时,将所有非遗项目列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网络服务内容,供群众查询了解。开展“文化遗产日”专题宣传系列活动,加强全民保护意识。今年6月8日,我们准备在区行政中心举办“文化遗产与文化繁荣”为主题的“文化遗产日”非遗进机关宣传展览活动,同时在城南小学和市三幼举办“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暨非遗进校园展示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和少年儿童能进一步了解我区优秀的传统文化。筹措资金准备编撰出版非遗项目专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联姻,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途径,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推出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非遗表演节目纳入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农村文化活动中,积极推广健康民俗活动。广泛开展文化交流,积极组织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国家、省、市的演出、展览和比赛,加强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扩大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进一步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运作体系

  加快传统特色手工技艺的开发,重点开发八仙糕、竹丝镶嵌等项目;加强传统表演艺术和传统民俗活动的开发,提升温州莲花、拦街福等几大非遗项目,打造新的文化旅游品牌;继续筛选项目,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由此形成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机制,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开发的健康有序进行。

  感谢您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单位: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高仁秀

联系电话:88030202

主题词:文秘工作政协 提案 函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府办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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