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2-01004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2-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办〔2012〕197号 | 有效性 | 无效 |
统一编号 | CLCD01-2012-0011 |
统一编号:CLCD01-2012-0011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6日
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六城联创”部署,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我市2013年第一季度向省爱卫会申报,2014年第一季度由省爱卫会向国家爱卫会推荐申报的时间节点,及市政府《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契机,开展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以责任单位包干的形式,深入开展城中村、“五小行业”、农贸市场等17项迎检专项整治,营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为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2013年6月前完成)。根据“道路硬化、路面洁化、环境绿化、路灯亮化和沟渠畅通清洁”的要求,村内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村容整洁有序,无露天粪坑、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等符合创卫标准要求;制定“一村一整治”方案。 (二)市政道路沿线专项整治(2013年6月前完成)。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三)再生资源回收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根据布局合理、合法经营、环境整洁等要求,取缔一批无照经营窝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收购的经营站点,治理一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严重的收购站点,清理一批非法搭建、违规堆放、占道收购行为;规范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验证登记和专用废旧器材定点收购管理工作,加大对盗窃电力、电信和城市公用设施以及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涉及收购业案件的发案势头。 (四)出租房管理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根据创造条件、适宜居住等要求,全面摸清我市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继续落实“拆、整、改、管”整治措施,力争拆除一批、改建一批、规范管理,开展以出租车棚(库)、非法搭建房为重点的出租房屋专项整治,解决由于基本环境卫生设施不齐备,导致出租房屋周边卫生脏乱差现象;由于合租、群租,租住人员过于密集,导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和卫生状况较差的现象;由于违章建筑出租,导致出租房屋管理不规范、影响居民区整洁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卫生、治安、消防隐患。 (五)流动摊点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根据布局合理、相对固定、合法经营、环境整洁等要求,对主次干道范围内临时占道经营的早餐摊点、卤菜摊点、烧烤摊点、水果摊点、百货摊点和夜市摊点等进行整治排查,确保建城区主、次干道的干净整洁,营造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做到边治理、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六)二次供水和屋顶水箱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按照“改洗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散户、集中小区及有关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目前暂不宜进行改造的,则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全面达到创卫要求。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 (七)架空管线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架空管线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支撑线、挂晒线等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设,基本消除私接乱拉、影响景观和安全的现象,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使市区市容景观明显改观。 (八)交通秩序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根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要求,交警与城管执法部门要履行起主要职责,切实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各城区街道、社区要配合抓好对支路及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从严处理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 (九)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2013年6月前完成)。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湿”的现状,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形成“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市场分类整治方案,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经过整治,能基本符合创卫要求,市场周边环境整洁、交通畅通、摆放整齐。 (十)马路市场和小菜场专项整治(2013年6月前完成)。按照“拆除取缔一批、修缮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把城区马路市场和小菜场建设成为功能比较齐全、卫生安全、管理规范、购物方便的购物场所。对现有的马路市场,要限期拆除或“退路入室”;对大棚结构、设施差、居民意见较大的小菜场,重新进行修缮;对时间较早,设施相对陈旧的室内小菜场,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对基础设施好,近期建造或刚进行过改造、居民比较满意的小菜场,进一步改善服务,完善管理,提升档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菜场引进超市、专卖连锁店或生产基地直销店进场设点,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引导小菜场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向发展。 (十一)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2012年12月前完成)。坚持组织健全、方案明确、措施有力、合理用药、监测到位、科学评估、有效控制、长效管理原则,对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分类制定治理措施。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十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活动(2012年12月前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1650”城乡统筹整体部署及乡镇“撤扩并”、村级“转并联”要求,加快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面积达标、功能齐全、服务到位,加快推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室)建设,实现“20分钟的医疗卫生服务圈”。 (十三)居民健康素养提升专项活动(2013年6月前完成)。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达到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的目标。 (十四)城区小广告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以整治制贩假证、随意张贴、涂写和散发违法小广告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查制贩假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内容包括对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小广告进行整治和清除;对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人员及窝点依法进行打击等。 (十五)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2013年6月前完成)。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和临街单位厕所对外开放等方式,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系,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厕,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加快城市公厕建设步伐,多渠道增加公厕,整治不达标公厕,尽快改变我市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和服务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全面解决“入厕难”问题。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整个城市二类以上公厕比例不低于10%,水冲式公厕普及率≥70%。 (十六)沿街空调外机专项整治(2013年3月前完成)。空调器的室外机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室外机要安装在儿童不易接触之处;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4米。 (十七)市区营业点整治(2013年6月底前达到创卫标准)。全面推进营业点卫生整治,巩固17条区级示范街试点整治成果,规范提高已达标的营业点,继续扩大整治范围,2012年整治完成率达到80%,创成营业点卫生整治市级示范街8条。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朱崇敏 副组长:项伟胜、吴文玲、杨德听、胡明亮、林世南 成 员: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工商鹿城分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规划鹿城分局、房管鹿城分局、鹿城供电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消防鹿城分局、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整治工作组: 1.办公室 牵头领导:吴文玲 组 长:陈幼彦、潘一凡 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2.市容整治组 牵头领导:林世南 组 长:姜益祥 主要负责:市政道路沿线专项整治、流动摊点专项整治、二次供水和屋顶水箱专项整治、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城区小广告专项整治、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沿街空调外机专项整治。 3.经营整治组 牵头领导:胡明亮 组 长:柯志成 副 组 长:韩春晨 主要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4.卫生整治组 牵头领导:吴文玲 组 长:潘一凡 主要负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提升专项活动、卫生社区创建专项活动和市区营业点整治。 5.综合整治组 牵头领导:项伟胜、胡明亮、林世南 组 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主要负责: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出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小菜场整治。 6.交通秩序整治组 牵头领导:林世南 组 长:陈晓东、杨松林、姜益祥 主要负责:交通秩序、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7.再生资源回收整治组: 牵头领导:杨德听 组 长:王朝光 主要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点专项整治。 (三)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7月)。研究制定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各责任单位必须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迎检专项整治阶段(2012年8月-2013年3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按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加快制度建设进度,大力开展17项迎检专项整治,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攻坚巩固阶段(2013年4-6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根据各自的实施方案,查漏补缺,抓紧整改,开展创卫攻坚战,确保一次通过省考核,及时总结,巩固提高。 (四)迎省考核阶段(2013年6-10月)。以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和推荐为倒计时点,加大宣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掀起创卫迎检验收的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整治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内容安排和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创卫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手段,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诿、进展不快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创卫工作具有反复性、动态性特点。要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保持常态化、全过程,常抓不懈,防止松懈。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制度、行政和宣传教育手段,保持长效态势,持之以恒。 (四)设计实施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制订,于2012年7月20日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区府办,同时报区创卫办备案。区府办联系人:黄休休,区创卫办联系人:董葱。邮箱:awb@lucheng.gov.cn,联系电话:88202125。
附件: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和责任分解表 附件 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和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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