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2-34196 | ||
组配分类 | 干部任免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2-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人大常〔2012〕30 号 关于翁欣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周丰的提请,温州市鹿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2 年9 月12 日审议通过,任命: 翁欣宇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要武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如君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何栩栩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维专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瞿中海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 影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二〇一二年九月 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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