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9/2013-3640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五马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3-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关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函
江滨派出所: 我街道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矮凳桥62弄2号、矮凳桥65弄4号、十八家37弄27号、底垟儿16弄20号、东都大厦C幢708、908室6户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6户居住出租房均系“二房东”王玉仙(15990708045)承包后进行转租,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于2012年10月11日对该“二房东”进行约谈,并书面告之《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告知书》,经多次督促,该“二房东”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仍未整改,甚至不接听我工作人员电话或直接挂断。该6家居住出租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消防器材无日常检查维护,损坏、缺损严重;2、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防火面具)不符合要求;3、管理混乱(脏、乱、差)给周边居民造成严重消防安全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将此情况移交贵所,望贵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联系人:余泽卫,联系号码:88172279) 特此函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公安消防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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