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59/2013-3647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五马街道
生成日期 2013-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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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马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五马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各科室,各基层站所:

  2012年以来,我街道围绕践行两会上提出的“创首善之区、建幸福五马”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是生产经营建设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五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五马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事故防范为主攻方向,以“打非治违”为手段,以规范生产为保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转型发展,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五马”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拆违法、查无照、除隐患、严执法、强基础、建机制、促转型为切入点,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生产领域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拆除率达到90%以上;生产领域的非法生产单位疏导整治率达到 100%以上;生产性企业各类事故隐患整治率达到 95%以上;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加快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违法建筑、无证无照生产、非法供用电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使辖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有效的改善。

  三、工作措施

  从五马街道实际出发,以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的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简易小作坊等为重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拆除违法建筑”、“无证无照整治疏导”、“规范供用电”、“规范外协加工”专项整治和创建“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生产、无重大安全隐患”示范社区等五大专项活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拆违法、除隐患、促转型”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按照区委、区政府“违必拆、六先拆”工作部署,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拆违进度,重点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二是为无证无照生产行为提供场所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各社区要着手对本辖区内整治重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进行分类认定,掌握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建筑的排查认定率达到95%以上、按时拆除率达到90%以上。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查无照、打非法、促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等精神,加大无证无照生产行为的整治疏导力度,重点突出整治五个方面行为:一是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二是无须取得许可证件但应当领取营业执照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三是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活动的无照生产行为;四是已依法被注销、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过期,擅自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五是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活动行为;六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应查处取缔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无证无照生产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产组织者姓名、场所地址、生产内容、无证无照原因,建立相应的台账。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在排查基础上制定相应整治措施,在整治和疏导过程中,要按照“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原则,对生产性单位的生产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创造条件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其实现合法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确保高危行业生产性单位的持证持照率达100%,一般生产性单位整治疏导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私拉乱接、确保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区生产性企业供用电工作,通过严厉打击私拉乱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法供用电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突出抓好五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为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活动提供用电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为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为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提供用电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为未经审批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活动提供用电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影响电力工程建设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行为。各社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供用电的排查治理工作,逐一排查梳理各类非法供用电的整治对象,确定打击整治工作措施。各社区要针对排查梳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对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的行为要查清提供用电单位和个人情况,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未经审批擅自私拉乱接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高度重视整治对象断电后的后续拆除管理,切实做到拆除一处、巩固一处,防止反弹。

  (四)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外协加工“源头治理、根治隐患、转型升级”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外协加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明确外协加工涉及的发包方、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外协加工发包方、承包方、承租方均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源头上压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空间。重点突出整治三个方面行为: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特别是涉及产生可燃爆金属粉尘的作业环节、涉及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作业、高处悬挂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发包、出租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三是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纠正、自行整改;对经指导督促后仍不纠正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由此发生事故的,发包方、承包方、承租方均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嫌犯罪,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生产、无重大安全隐患”示范村(简称“三无示范村”)创建活动。确定白鹿洲社区、八仙楼社区为“三无示范村”创建社区。积极创新基层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对村居社区内存在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全面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六个方面:一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各类违法建筑;二是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违法违规发包项目;四是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五是非法供用电;六是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至2月)。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要按照区里的部署和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各项工作。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3 年 3 月至 10 月)。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严格按计划、按项目、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开展工作督导,加强协调沟通,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总结创新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进行示范推广,巩固工作成果。

  五、职责分工

  (一)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负责党的五大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

  (二)各社区负责党的五大专项活动的具体落实排查摸底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和负责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推进、信息报送工作,各城市管理与执法中队负责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疏导与整治工作,并负责无证无照整治疏导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督促推进、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商所负责无证无照整治疏导专项整治活动的落实。

  (五)蝉街供电所负责非法供用电的打击整治工作,并负责规范供用电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督促推进、信息报送工作。

  (六)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工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负责规范外协加工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督促推进、信息报送工作。

  (七)派出所负责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八)考绩办负责对各社区、各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和问责和专项活动的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党的五大专项行动的领导,五马街道建立党的五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胡俊武主任任组长,王赛娜、王永标、周密为副组长,龚华俊、林依、谢文清、肖玉萍、郑雪梅、薛麒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薛麒兼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格追责。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行为,实行严厉的行政问责。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创建人人参与安全、关注安全的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化“打非治违”、推进转型发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附件:1.五马街道无证无照生产行为排查登记表

        2.五马街道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建筑排查登记表

        3.五马街道非法供用电情况排查登记表

        4.五马街道外协加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5.五马街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五马街道无证无照生产行为排查登记表

填表社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地址

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部门

无证无照原因

联系电话

抄告情况

处置情况

备注

附件2

五马街道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建筑排查登记表

序号

村居(社区)

违建单位

违建地点

违建面积

整治类型

用途

填表社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整治类型栏填“无证无照生产场所”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两者并存的填“无证照生产场所”;

附件3

五马街道非法供用电情况排查登记表

填表社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街道

非法供电单位

非法供电单位地址

非法受电单位

非法受电单位地址

整治类型

备注

注: 整治类型:(1)为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活动提高用电的;(2)为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的;(3)为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提供用电的;(4)为未经审批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活动提供用电的;(5)影响电力工程建设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

附件4

五马街道外协加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填表社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外协加工承包或承租生产性单位或个人信息

有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或出租生产性单位或个人信息

备注

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

加工作业范围

隐患类型

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

是否需要发包或出租方整改


注:1.隐患类型:(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不具备相应资质;(3)无职业病防护条件;(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双方或一方属于无证无照的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5

五马街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汇总表

填报社区(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

社区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建筑情况

无证无照生产单位情况

非法供用电情况

违建单位总数

(家)

违建总面积

(平方米)

分类情况

无证照生产单位总数

(户)

需前置审批

(户)

抄告相关单位

(户)

无需前置审批

(户)

疏导

登记

(户)

取缔关闭

(户)

立案查处

(户)

其他处置情况

(户)

非法供用电单位总数

(户)

分类情况

查处数

(户)

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违建单位数(家)

违建面积

(平方米)

用于无证无照生产场所的违建单位数

(家)

违建面积

(平方米)

非法供电单位数(户)

非法受电单位或个人数(户)

合计



















  注:各街道每月20日前将此汇总表报街道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


 

鹿城区五马街道党政办公室2013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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