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13-3648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3-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城法发〔2013〕18号 |
2013年流动摊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鹿城区整体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加快市区流动摊贩疏导点清理和设置工作,根据《加强流动摊点管控的实施办法》(温委发【2013】5号)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按照“布局合理、形象统一、卫生洁净、监管同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布局合理、形象统一、卫生洁净、监管同步”的要求,以便民、惠民、为民为落脚点,全力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完善疏导点设置,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全力实现城区面貌、城市管理、城市卫生水平和市民卫生素质显著提高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落实破难攻坚七大行动“拆违治乱”和新居民服务管理任务,加强流动摊点管控,巩固主城区“禁摊”成果,切实提升城区流动摊贩管理水平,坚决取缔市区影响城市市容环卫、交通秩序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流动摊贩,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1、全面清理规范现有疏导点,对疏导点内从事经营的外来暂住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管理档案。 2、督促属地政府合理布局,科学统筹设置新增临时疏导点和市场摊位,引导和鼓励流动摊点入点、入市经营,拓宽疏导、安置渠道。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疏导点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和副局长 副组长:叶建文 成员:各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3月份):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全面清理规范现有疏导点,对疏导点内从事经营的外来暂住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管理档案。 2、第二阶段(3月至11月):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管控,分季节、分阶段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对工业区、农贸市场、广场等周边食品摊贩的执法管理。3月-4月,对辖区内的流动摊贩疏导点开展清理整顿,规范设置,申请临时疏导点经营的外来人口经营人员,须出示相关居住证明。8月下旬-9月上旬创建文明城市迎检期间,重点加强迎检申报点的管理。9-11月,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和夏季夜市、夜宵排档等夜间执法管理。 3、第三阶段(11月):迎接市城管与执法局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管控情况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各中队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管控。 2、局疏导点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加强对中队流动摊贩管控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管控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和标准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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