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3-01112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3-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3〕105号 有效性 无效
统一编号 CLCD01-2013-0012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CLCD01-2013-0012

各有关单位:

《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

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切实保障各项任务预期达标,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温州市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实施细则,将创建任务逐级分解,倒排时间抓进度,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创建任务有效落实:2013年6月底前基本达到创卫考核验收标准,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2013年7月至11月进一步完善提升验收条件,2013年底通过省爱卫会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集中攻坚行动。

1.环卫设施提升。加强城市环卫设施配置,做好日常管理和保洁工作。6月底前完成提升垃圾坞3459座;9月底前完成所有垃圾桶加盖密封更新;11月底前完成垃圾中转站达标改造。

2.道路改造和维修。全面完成12.67万平方米破损道路的改造和维修,其中主次干道要在9月底前完成,其余道路要在11月底前完成;5月底前完成道路沿线(人行道)绿化缺株的补植、补种;6月底前完成破损、缺失照明设施的修复和配备,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

3.公厕整治。要抓紧出台建成区公厕整改提升方案,调整公厕布局。6月底前完成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和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厕改造,达到二类标准以上;6月底前,完成清晰规范的导向性标识设置;11月底前完成其余公厕的改造,达到三类标准以上;强化公厕的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免费开放的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的监督检查,以及对物业、老人协会、村等非环卫部门管理公厕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工商鹿城分局、房管鹿城分局、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二)集贸市场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农贸市场整治。6月底前完成10个无星农贸市场达标改造,对18个有星农贸市场规范提升,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

(牵头单位:工商鹿城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shich市场主办单位;配合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2.无证小菜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档次,11月底前完成27个无证小菜场整治工作,达到《浙江省小菜市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如拆建改造的须符合一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牵头单位:工商鹿城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规划鹿城分局、消防鹿城分局)

3.马路市场整治。原则上一律退路入室,有特殊需求的,设立临时疏导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整治有序;其余的一律取缔;在9月份前完成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鹿城分局)

(三)废品(再生资源)收购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6月底前完成150个有证废品收购站的改造提升,达到标准要求;9月底前完成取缔158个无证废品收购站;主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规范经营,证照齐全,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加强闲置地的管理,严防垃圾和废品堆放。

(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工商鹿城分局)

(四)营业点卫生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小餐饮卫生整治。规范小餐饮管理,提高持证率,做到证照齐全,消毒措施到位,食品安全有保障。6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80%,9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工商鹿城分局)

2.“四小”卫生整治。加强美容美发店、浴室、歌舞厅、旅店等“四小”营业点卫生整治,提高持证率。6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90%,9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文广新局、工商鹿城分局)

(五)城中村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城中村改造。加强城中村拆迁力度,列入拆迁范围的,尽快拆除,2013年全部拆除的14个村,已进场施工的,按建筑工地要求,加强管理。

(牵头单位:区村房办;责任单位:区村房办、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2.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对在2013年底前无法拆除的33个村,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环境整治,重点是道路硬化、路面洁化、环境绿化、路灯亮化和沟渠畅通清洁等,并纳入“两无三化”考核。

(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住建局)

(六)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沿街空调外机整治。6月底前城市主次干道和窗口单位视野范围内的空调外机统一提升到位。其余道路有条件提升到2.5米以上的空调外机应逐步提升到位,无法提升的空调外机应统一规范设置,安装装饰空调外机罩;对新装修店面的空调外机设置高度必须达到2.5米以上。

2.车辆乱停放整治。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区停放要求,9月底前完成停车秩序整治。

3.城区小广告整治。9月底前完成城区小广告清除。加大执法及处罚力度,强化长效管理,确保城区视野范围内无小广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现象。

4.洗车店整治。6月底前完成有证洗车店的整治,9月底前完成18家无证洗车店改造整治,做到污水入管,环境清洁。

5.空中管线整治。9月底前完成87条道路空中管线的整理;11月底前完成其他道路及社区空中管线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供电鹿城分局、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

(七)公共卫生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开展50场健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市区30%学校达标;开展“树新风、改陋习”活动,整治“随手抛、随手摘”等行为;启动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规范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降低“四害”密度,创建省级“灭蚊先进城区”,通过省级“灭蝇先进城区”复查。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制定创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各牵头单位必须在5月1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创卫办。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细化任务,宣传发动、摸清底数、落实责任。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11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做好指导、协调、监督,保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由区联创办、区创卫办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进程。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结合创卫要求,验收和巩固集中攻坚行动成果,查漏补缺,继续推进全区创卫整治工作。

四、工作职责

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负责行动总牵头,区创卫办负责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区政府分管区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副主任担任各项集中攻坚行动的联系领导和协调人,主要职责是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的行动进展汇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和解决集中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牵头单位职责:负责制定各集中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标准、配套措施、资金方案;督促和协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攻坚行动措施,掌握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协助联系领导、协调人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负责督查、汇总各项工作进展;建立汇报制度,定期向联系领导、协调人汇报工作进展,向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区创卫办通报工作进展。如遇部门职能调整,事随职走。

责任单位职责:按创建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宣传,负责抓好集中攻坚行动的具体实施;确定本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及时与牵头单位沟通工作进展情况、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负责各项议定措施的落实;定期向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通报攻坚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配合单位职责:及时与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抓好议定措施的落实。确定本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做好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

(一)成立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项伟胜

副 组 长:王  丹、徐 强、林 莹、郑晓东、章月影、

胡明亮、林世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旅游局、区供销合作社、工商鹿城分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规划鹿城分局、房管鹿城分局、鹿城供电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消防鹿城分局、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集中攻坚工作组:

1.办公室

主  任:章月影

副主任:陈幼彦  潘一凡

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2.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集中攻坚组

组 长:姜益祥

3.集贸市场整治集中攻坚组

组 长:柯志成  陈国光

4.再生资源收购整治集中攻坚组

组 长:王朝光

5.营业点卫生整治集中攻坚组

组 长:潘一凡  全一凡

6.城中村整治集中攻坚组

组 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7.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组

组 长:姜益祥  陈晓东  程  式

8.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组

组    长:金龙伟

9.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

组    长:郑建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把创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协调,各项创卫专项整治按时间节点、难易程度,有计划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区领导和区直单位联系制度,切实解决创卫攻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财政要加大创卫相关经费投入,对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及城中村环境整治、“五小”行业卫生整治、集贸市场整治等提供经费倾斜,为创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合力推进,破难攻坚。建立每月一次工作例会制度,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形成合力。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周公布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建立领导协调制度,集中攻坚行动各联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与困难,破难攻坚。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创卫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创卫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安排,按照具体实施细则、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限的要求,逐项对照标准,切实落实责任到位。

(三)强化督查,责任追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区联创办、区创卫办要牵头组织督查组及媒体监督、市民监督等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工作督查,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进行督查。各创卫牵头单位要开展集中攻坚项目专项督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按月通报区创卫办,推动工作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将工作进展及整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在逐级签订责任书的同时,要明确奖罚措施。对在创卫集中攻坚行动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有关人员应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党(团)员、干部、市民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尽一份义务,出一份力量。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开展进居到村、入户到店的宣传,各街道、社区和村居要运用一切可用的阵地,如微博、短信、论坛等开展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卫浓厚氛围。

附件: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难点重点工作一览表


附件

鹿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难点重点工作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现状(存在问题)

创建标准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联系

领导

1

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集中攻坚行动

1.垃圾中转站。建成区现有垃圾中转站30座,临时转运站25座,临时垃圾中转站档次不够。

生活垃圾中转站,2—3KM2一个,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

11月底前完成垃圾中转站达标改造。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郑晓东

2.垃圾坞。垃圾坞(垃圾收集点)3695座(包括物业),其中3495座不符合垃圾快速转运标准。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

6月底前完成3495座垃圾坞达标改造。

3.垃圾桶。部分地段垃圾桶数量不足,档次不高(无盖不密封),设置不规范,保洁不到位。

垃圾桶配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9月底前完成垃圾桶加盖密封的更换。

4.果壳箱。主次干道果壳箱约4581个,增设300个果壳箱。

果壳箱设置间隔(路的两旁均应设置):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m;主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9月底前更新破旧果壳箱,按要求设置果壳箱。

5.道路。据城管统计,2013年需维修约鹿城12.67万平方米;其中部分道路未全部硬化,绿化带破损缺株,照明设施缺失、破损。

建成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背街小巷道路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绿化完好;沿线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1.强化道路保养,完成12.67万平方米道路全面改造和维修。其中主次干道9月底前完成,其余道路11月底前完成;

2.5月底前完成道路沿线(人行道)绿化缺株的补植、补种;

3.6月底前完成破损、缺失照明设施的修复和配备,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

1

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集中攻坚行动

6.公厕。建成区现有公厕476个(Ⅰ类17个、Ⅱ类86个、Ⅲ类253个、其他112个)。

主要存在问题:(1)分布不均;(2)档次不够,112个未评级需提升。(3)引导标识不清;(4)主办主体多,管理不到位。

1.公厕配置、等级、布局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居住区:每km2设3~5座,间距在500~800 m间,建筑面积30~60 m2/座,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500-8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800-1000m);

2.公厕标识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

3.Ⅱ类以上公厕比例不低于10%,水冲式公厕普及率≥70%。

1.城管部门出台整改提升方案,调整公厕布局,6月底前完成窗口单位和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厕改造,达到二类标准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其余公厕的改造,达到三类标准以上;

2.6月底前完成清晰规范的导向性标识设置;

3.加强监督管理,对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老人协会、村等非环卫部门管理的公厕的监管。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工商鹿城分局、房管鹿城分局、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郑晓东

2

集贸市场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农贸市场。建成区农贸市场28个,其中星级18个(四星2个、三星5个、二星11个),无星10个。主要是10个无星农贸市场需全部提升。

农贸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6月底前完成10个无星农贸市场的达标改造, 对18个有星农贸市场规范提升,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工商鹿城分局

区商务局、工商鹿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管与执法局

胡明亮

2.无证小菜场。建成区共有27个无证小菜场。存在问题:主办主体多元化(工商、企业、村老协等)、违章搭建、占道经验、卫生脏乱差湿;食品安全堪忧等等问题。

无证小菜场符合《浙江省小菜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要求。

1.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档次。11月底前完成27个小菜场整治工作,符合《浙江省小菜场整治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如拆建改造的须符合一星级农贸市场标准;

2.利用临时闲置、空地、空置厂房举办农贸市场,改善市场布局;

3.强化市场监管。

工商鹿城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规划鹿城分局、消防鹿城分局

胡明亮

2

集贸市场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3.马路市场。建成区现有马路市场10个,(瓦市殿巷、道前、上陡门老路、划龙路农贸后面、前网农贸市场东侧、云锦大楼楼下临时农贸市场、横渎农贸门口、双桥村1路车站附近、瞿宅

、鹿城后巷)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7个(双井头露天农贸市场、公园路早市、飞霞桥夜市、瓯江帆影、松柏路疏导点、黄龙盛锦路农贸市场疏导点、炉田路农贸市场疏导点)。主要问题:马路市场未取缔,临时疏导点未执行统一管理。

1.建成区内不能有马路市场(不包括属地政府批准的符合创卫要求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

2.政府设置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必须执行统一管理制度,规定区域、限定时间,规定品种,保洁到位。

1.原则上一律退路入室;对特有需求的,设立临时疏导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整治有序;其余的一律取缔;在9月份前完成整治;

2.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城管、街道、社区等单位参与研究解决少数历史遗留的问题。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食p品药品监管局、工商鹿城分局

郑晓东

3

废品(再生资源)收购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废品收购站。建成区共有308个(其中无证158个)。主要问题是存在无证经营,违规收购,非法搭建,占道堆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1.持照经营;

2.场地隔离设施美观整洁,场地内堆放整齐、道路畅通,符合环保和消防的要求;

3.保持墙面,门前卫生整洁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不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晾晒、整理废旧物品。

1.6月底前完成有证150个有证废品收购站的改造提升,达到标准要求;

2.9月底前完成取缔158个无证废品收购站;

3.主城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规范经营,证照齐全,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

4.供销社加强行业管理,城管部门加强市容监管;

5.属地政府和城管部门要加强闲置地的管理,清理废品乱堆放点。

区供销合作社

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道办事处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工商鹿城分局

林莹

4

营业点卫生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小餐饮卫生整治。建成区共有鹿城区小餐饮4106家,其中有餐饮服务许可证2662家,无证1444家。主要问题:存在持证率低(64.8%);环境脏乱差;无消毒硬件配备或配备不规范;除“四害”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店堂环境整洁,保洁橱、消毒柜及洗涤池标识清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达标;

3.配备餐具消毒柜或其他消毒设施,配备餐具保洁橱(柜),使用规范;

4.除“四害”措施落实,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5.配备污水、油烟排污设施和专用厨余垃圾收集装置。

1.规范经营,提高持证率,6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80%,9月底前持证率要达到100%;

2.落实门前三包,落实除“四害”措施。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工商鹿城分局

章月影

2.“四小”卫生整治。“四小”卫生整治。建成区共有美容美发店、浴室、歌舞厅、旅店等“四小”营业点1989家(2013年2月份各区上报数据),其中有卫生许可证1484家,无证505家。主要问题:存在持证率低(74.6%),门前三包未落实,消毒措施不规范等问题。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店堂环境整洁,门前三包落实;

3.配备消毒柜或其他消毒设施,配备毛巾、茶具等保洁橱(柜),使用规范。

1.规范经营,提高持证率,6月底份前持证率达到90%,9月底前持证率达到100%,规范经营,消毒措施落实;

2.落实门前三包, 落实除“四害”措施。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文广新局、工商鹿城分局

5

城中村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城中村环境卫生。鹿城区47个(城中村整村拆除14个),其他均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城中村主要问题: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空中管线“蜘蛛网”现象严重;营业点无证经营现象严重;村民卫生意识薄弱;出租房管理混乱;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1.有卫生保洁人员,按时保洁;

2.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3.村容整洁有序,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倒污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4.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列入拆迁范围的,尽快拆除;2013年全部拆除的14个村,已进场施工的,按建筑工地要求,加强管理。

区村房办

区村房办、各街道办事处

区城管与执法局

林世南

1.对2013年无法全部拆除的33个村,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环境整治,重点是道路硬化、路面洁化、环境绿化、路灯亮化和沟渠畅通清洁等;

2.城中村交界处环境整洁,无垃圾死角;

3.纳入“两无三化”。

区城管与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明办、区住建局

郑晓东

6

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1.沿街空调外机。大部分街道空调外机不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17790》,安装架过底或占用公用人行道,滋生垃圾死角等问题。

1.空调器室外机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

2.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

3.室外机要安装在儿童不易接触之处;

4.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至4米。

1.6月底前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窗口视野范围内的空调外机提升到位;

2.对其余道路有条件提升到2.5米以上的空调外机应逐步提升到位,无法提升的空调外机应统一规范设置,安装装饰空调外机罩;

3.对新装修店面的空调外机设置高度必须达到2.5米以上。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郑晓东

6

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2.车辆乱停放。道路、人行道及大部分旧小区内部乱停车现象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影响市容市貌。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

1.9月底前完成停车秩序整治,有序停放;

2.增加和建设停车泊位;建议公共停车泊位全部免费(收费车位利用率不高);

3.严管重治车辆乱停放行为,加大对车辆乱停放的处罚力度; 

4.探索社区、单位停车位对外错时开放;

5.加快车位管理智能化建设。

区城管与执法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支队二大队

区城管与执法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支队二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

郑晓东

6

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3.城区小广告。城区居民小区楼道、墙面、门窗、建筑工地外墙体等小广告乱粘贴的现象严重。

城区视野范围内无小广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现象。

1.9月底前完成小广告清除;

2.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打击小广告;确保城区无小广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现象;

3.增加信息发布平台和途径,且降低收费标准;

4.电信、移动、联通等国有企业带头规范信息公告,落实电话实名监管。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郑晓东

4.洗车店。建成区120家,无证18家。主要问题:普遍存在店前乱停车,污水横流,人行道破损,滋生垃圾死角,占道经营的现象。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有车辆暂时停放场地,车辆停放符合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店堂环境整洁,地面硬化,工具排放整齐有序;

4.污水处理符合要求,配有污水沉淀池、除油池、储水池等基础设施,地面积水能及时流干排清。

1.6月底前完成有证洗车店的整治;

2.9月底前完成无证洗车店提升整治,许可整治一批,取缔一批;

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门前三包。

6

市容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5.空中管线。不批先建、只拉不理、乱拉乱搭,蜘蛛网现象突出。

城区管线入地、入管、贴墙、捆扎,整体布局美观、整齐、安全。

1.9月底完成87条道路空中管线整治;

2.11月底前完成其他道路及社区空中管线整治。

区城管与执法局

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供电鹿城分局、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

郑晓东

7

公共卫生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公共卫生。“四害”密度不达标;健康教育不普及,学生、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高,住院病人、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不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不高。

1.“四害”密度至少有3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剩余1项不得超过国建标准的3倍;

2.学生、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住院病人、职工相关卫生知晓率≥80%,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1.开展50场健康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提高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等知晓率和形成率;

2.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市区30%的学校达标;

3.启动省级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创成一个省级示范区;

4.发动群众,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创建省级“灭蚊先进城区”,通过“灭蝇先进城区复查”。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章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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