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3-01122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3-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办〔2013〕133号 | 有效性 | 失效 |
统一编号 | CLCD01-2013-0036 |
统一编号:CLCD01-2013-0036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鹿城区进一步推进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鹿城区进一步推进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强区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六城九市”联创工作思路,鉴于部分创建部门职能调整和考核标准变化,结合实际,制定我区进一步推进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卫生强区,进一步深化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为建设健康城市提供有力保障。争取2015年前将我区创成浙江省卫生强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构建分工合理、定位明确、协作密切、层次分明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大力实施“龙头工程”、“枢纽工程”、“补网工程”,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进一步落实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以及按照“1+X”模式推进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非政府办医疗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形成城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卫生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入创新机制,实现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通过改善服务能力、降低医疗收费、实行“药品零差价”、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吸引病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争取 2015 年前区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区 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并且实行一体化管理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成“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及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监管对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网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提高孕产妇、儿童管理保健水平。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区级行政部门设置具有独立编制的区应急办公室,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业机构内设卫生应急办公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指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实现卫生应急装备规范化、标准化。构建科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三)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中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补偿机制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建立健全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机制,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深化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推广优质服务,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三进”工程,大力宣传和繁荣中医药文化。 (四)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工程建设。深入贯彻社会办医“1+X”政策,将社会办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社会资本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领域以及急特需医疗服务领域。支持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办医院改制重组。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加大对社会资本的扶持力度,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办医格局,使不同主体的医疗机构享有公平待遇,参与平等竞争,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五)继续实施人才科技工程建设。加强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以领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并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健全全科医生制度,通过规范化培养、骨干培训和执业医师招聘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提高全科医生临床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人才向基层流动机制,建立健全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进一步强化与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合作,更好地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轮训工程。 (六)推进全民健康促进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面完成医改工作指标。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城区(街道)创建。强化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促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药物合理使用等健康知识的教育与普及,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8%以上。 三、实施步骤 计划用 2 年时间,即到 2015 年前争取将我区创成浙江省卫生强区。 (一)组织阶段(2013年3—4月) 成立鹿城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并且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卫生强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卫生强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13年5月—6月) 各街镇及相关部门对照《鹿城区创建卫生强区考核细则(2011版)工作任务分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并且落实专人全过程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建立基础档案。 区政府组织对街镇及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区级自评以及申报所需材料准备和向市政府申报工作,迎接市对区初评工作。 (三)迎查阶段(2013年7月—2014年12月) 进一步全面深化卫生创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且全面整理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和备查资料,包括影像光盘、宣传画册制作等,形成全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及台帐。迎接省政府组织的暗访、调研、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文明办、区编委办、区法院、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体育局、工商鹿城分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规划鹿城分局、区残联等部门分管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省卫生强区申报、迎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查,对卫生强街镇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各街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卫生强区创建作为一项群众得实惠、事业得发展、社会得和谐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卫生强区创建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和考核机制,将创建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各街镇、有关部门的考绩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街镇、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将街镇、各有关部门主要数据及综合情况实行排名制,对工作不力的街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对策予以解决,区政府对获得“卫生强乡镇(街道)”称号的街镇奖励20万元。 (二)加强部门协作,职责落实到位。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落实相关政策与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区发改局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逐步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区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卫生事业资金到位,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快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的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区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区卫生局作为创建卫生强区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在区创建省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创建引导、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编委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体育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卫生强区创建的各项工作。各街镇要积极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工作,五马街道、松台街道、藤桥镇2013年创成温州市卫生强镇(街道),其他街道争取创成。 (三)切实加大投入,强化财力保障。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卫生经费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保证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使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全区人均卫生事业经费支出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卫生强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创强资金,计划每年财政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的自评、申报、宣传、迎检、奖励等。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各街镇、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舆论宣传,客观分析卫生工作面临的挑战、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对卫生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推动卫生事业深入发展。区委宣传部和区卫生局要重点加强卫生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尊重医学科学,爱护医护人员,努力营造建设卫生强区的良好氛围。 附件:鹿城区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区考核细则责任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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