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7/2013-366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生成日期 2013-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区八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周成坤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93号《关于提升文化实力,带动城区综合竞争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公共环境瓯越特色文化建设,彰显地方特色文化魅力”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市、区两级对传承历史文化、彰显瓯越特色,抓好传统文化项目的保护开发,有了比较全面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其核心内容一是根据温州“负山面水的半环形”的城市形态,合理布局城市中心区、滨江商务区、瓯海新城区、龙湾中心区,城市门户区等城市重点功能景观区域。在古城街区传统历史文化的保护上,注重保护独具魅力的古城山水格局、传统商业性城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保留古城原有的“东庙、南市、西居、北埠”的布局特色,展现具有清晰历史脉络的古城结构体系。计划完成五马-墨池、城西街、朔门、庆年坊、江心屿、水碓坑村-黄坑村等六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将其打造成整体风貌协调、地域特色彰显、商业布局完善、一街区一品牌的历史文化街区。二是以申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手段,以项目带动创建,合理布局城市重点功能景观区域,深入研究城市建筑文化,合理配置建筑形态和建筑色彩,使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相互协调,形成具有温州地域特色的大都市建筑风貌。结合城市空间机理和发展结构,凸显温州“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城依水边,水穿城过”山水城市特色,形成城市景观特色的重要文化空间。加强历史名人宣传,挖掘瓯越文化形态及内涵,如近几年陆续将向公众开放的朱自清故居、夏鼐故居,正在腾空修缮的让平祖居,夏承焘旧居等,用有型的载体来承载无形的精神文化,让无形的精神文化渗透进每个市民的心灵。三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建设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温州工艺美术大师楼;重点扶持瓯剧、瓯绣、瓯塑、温州鼓词,木活字印刷、蓝夹缬、米塑、彩石镶嵌、发绣、拦街福、宁村汤和姓俗等具有温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与利用;开发长人馄饨、矮人松糕等温州特色名小吃制作技艺,建设列入温州“非遗”名录的名小吃食街;加大对温州工艺美术、特产饮食、民俗节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力度;认真收集、整顿温州清明习俗、温州端午龙舟习俗相关文献资料,挖掘和展示有关清明文化、龙舟文化的民风民俗,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世界、国家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时,为了更好地传承弘扬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我市创名办已经着手开展温州历史文化名人塑像的建设项目。目前,资金基本到位,并已委托城规院设计具体规划方案。有意筛选包括叶适在内的10位温州历史文化名人,在市区几大公园或历史街区内塑像,让他们的丰功伟绩泽被后世、高风亮节名垂青史。

  二、关于“着力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瓯越特色文化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的问题。

近几年我区紧紧围绕温州市与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一是形成拥有比较优势的主导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建立一批具有瓯越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到2015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72亿元,占全区 GDP的比重达到8%,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新的增长点。二是要利用文化产业园区集聚资金、资源、人才的优势,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一方面,做强做大现有的文化产业园区,包括浙江创意园、如鹿城学子创意园、东瓯智库创意园、智慧谷、鹿城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园区等;另一方面,扶持新的创意园的立项、建设、发展,包括温州报业文化创意城、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创意园、温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园、温州电子商务园区、温州(鹿城)文化创意园区。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指导和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及时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围绕全区发展目标,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街道(镇)分别落实分管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抓好文化产业的发展,确保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统筹效应。认真执行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1】42号)的精神,区级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采取项目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主要用于:文化单位转换经营机制和对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文化产业基地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区块及示范企业;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的用地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对国有文化单位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规定,积极支持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产权单位,在暂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前提下,利用旧工业产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基地。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文化产业项目,鼓励文化企业以短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鼓励文化企业租用现有物业从事文化产业经营,鼓励创意企业聚集。对列入《温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优先安排土地,并对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补助,切实加强土地保障。

  三、关于“着力实施文化人才支撑工程”的问题。

  贯彻执行鹿城区《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任务,紧密结合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大力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文化人才。2012-2020年我区文化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实施文化人才“十大工程”,使我区的文化人才总量有较大的增加,结构更趋合理,基层文化工作者网络更加健全,文化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内容有:一是加强对优秀文化人才的培养。加强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推进理论社科、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等优秀文化人才工程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一批在全省、全市、全区有影响力又具有高艺术水平的表演名家,一批既懂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又懂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每两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文化人才,在2020年前培养方案,落实文化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扶持和联系制度,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积极培养和推荐市“四个一批”人才,争取到2020年,我区入选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人。二是推进文化党政人才能力的建设。加强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干部教育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文化党政人才综合素质。深化文化领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开招考,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促使文化党政人才在合理流动中得到优化配置。三是加强对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配好配齐街道、镇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城市社区、农村新社区文化管理员。重视发现、培养、扶持扎根基层的民间文化人才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研究建立体现基层工作特点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标准,逐步实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视体制外宣传文化人才的培养使用,加强兼职讲师团、基层党校教员等队伍建设。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大力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关心重视民间文艺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把这方面人才的开发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同时,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四是文化人才的引进。适当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及编制,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适合文化工作的拔尖、优秀专业人才,可以采用特招的方式,引进选调到所需的文化事业单位。同时完善引进文化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为引进的拔尖人才、优秀专业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用人单位要积极为引进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和必要的项目资助,力争早日在我区建成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熟悉、素质优良、配置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五是加强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的扶持。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大力提高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对艺术生产和艺术市场需求的预见分析决策能力、运用现代经济和管理理论指导发展的能力、开拓市场和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支精通文化工作、熟悉国际国内文化市场规则,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科学素养的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6月8日

  联系单位:鹿城区文广新局创名办

  联 系 人:周萍

  联系电话:88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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