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4-01121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4-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发〔2014〕88号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LCD00-2014-0017 |
统一编号:CLCD00-2014-0017 双屿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批准双屿街道社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温鹿双屿办〔2014〕30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原黄龙社区,并将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新泽社区、黄龙社区。 (一)新泽社区:原黄龙社区分出,社区范围东至五星大楼,南至马坑新街,西至箬笠岙河,北至温州市二十三中学。户籍数611户,户籍人口2456人,外来人口7500 人。社区办公驻地:新泽办公楼。 (二)黄龙社区:原黄龙社区分出,保留黄龙社区名称。社区范围东至康华路,南至五磊山,西至五磊山,北至丰门河与垟田村交界(除新泽社区及垟田社区的金钱庄区域),覆盖箬笠岙村。户籍数2405户,户籍人口6609人,外来人口16630人。社区办公驻地:临风11幢104室。 二、同意撤销鞋都社区,并将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新屿社区、鞋都社区。 (一)新屿社区:原鞋都社区分出,社区范围东至江堤,南与屿头村交界。西至鞋都大道,北与鞋都一期7、8号地块交界;户籍数903户,户籍人口1286人,外来人口6017人。社区办公驻地:新屿办公楼。 (二)鞋都社区:原鞋都社区分出,保留鞋都社区名称。社区范围东临瓯江,西与丁桥社区相邻,南以防洪渠与牛岭社区交界,北临仰义街道(除新屿社区区域),覆盖岩门村、屿头村、前陈村。户籍数1111户,户籍人口4379人,外来人口33850人。社区办公驻地:屿头村安心公寓10幢一楼。 此复。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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