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人社〔2014〕23号 转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4年度温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温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4〕15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5月15日前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后,到温州技师学院(市矮凳桥70号)报名。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温人社发〔2014〕15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温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温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办发〔2012〕82号)精神,现将2014年做好温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市直单位现在下列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且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可申报以下职业(工种)的培训考核: (一)初、中、高等级工培训考核的职业(工种)范围: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锅炉操作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保安员、广播电视线务员、广播电视机务员、公路养护工、仓库保管员、农艺工、绿化工、营林工等职业(工种)。 (二)技师培训考核的职业(工种)范围: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焊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锅炉操作工、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服装制作工、模具设计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广播电视线务员、广播电视机务员、公路养护工、农艺工、绿化工、营林工等职业(工种)。 (三)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的职业(工种)范围: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餐厅服务员等职业(工种)。 二、报考条件 (一)初、中、高等级工 1.初级工: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2012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 2.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2011年取证),经本职业(工种)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2009年取证);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7年(2007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 3.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2004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经本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2009年取证);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2012年取证); (4)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二)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2009年取证),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2年(2002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经本职业(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20年(1994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2004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5.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6.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竞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7.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三)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2011年取证),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1999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职业(工种)),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4.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凡报考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继续教育办法参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上述初、中、高等级职业(工种)的培训、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凡符合开班要求的,均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技师和高级技师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8号)执行。高级技师职业(工种)的培训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中、高等级工: 凡符合报考条件而未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身份证和原有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查验),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二)技师、高级技师: 1.参加全省统考工种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一式十份(A3纸打印)。 2.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业绩、荣誉、奖励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要求在单位内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为7天)等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查验)。 3.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资格的还需要同时上报市(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连续安全行车5年以上的证明。 (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等,请直接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 五、报名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填写有关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有关申报表。到各报名地点报名(见附件1),零星工种到温州技师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各县(市、区)、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需委托市级组织培训考核的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有关申报表。各县(市、区)的申报者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申报材料报温州技师学院。 附件:1.温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报名培训单位 2.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4.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
温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报名培训单位 培训单位 | 地址 | 职业(工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温州技师学院 | 矮凳桥70号 |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服装制作工、模具设计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仓库保管员及零星工种 | 赵宇翔 | 88816897 | 温州市就业训练中心 | 矮凳桥78号 | 计算机文录入处理员、锅炉操作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 | 程慧 | 88858657 | 温州交通技术学校 | 牛山北路52-1 |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 | 陈洁 | 88718859 | 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 人才大厦4楼419室 | 广播电视线务员、广播电视机务员 | 李忠 | 88302686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六虹桥路1000号 | 农艺工、绿化工、营林工 | 刘晓玲 | 86186801 |
附件2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黑白,或者白底彩色近照 2、相片尺寸:48X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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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来源 | 学校 □企业 □部队 □社会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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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 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职高□高中□高技□中专中技□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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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军官证□ 香港证件□ 澳门证件□ 台湾证件□ 外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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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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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性质 |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非本市城镇□非本市农村□台港澳人员□外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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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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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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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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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职业等级 或职称等级 | 职业资格:无等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须附上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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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职业 | 申报级别 | 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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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类型 | 新考□补考□ | 考核科目 | 理论□技能□综合评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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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 | 专业工龄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其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年。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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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声明:1.此表请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2.本表格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照片真实无假,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申报信息;3.不如实填写或提交虚假材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一年内不得报考,并被追究法律责任;4.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明白上述条款,并受此等条款约束。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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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初审意见 | | 培训单位 | 该生已经完成国家职业标准上规定的有关培训 (共学时)。 | 鉴定中心 | 审批通过□ 未达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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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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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申报表 工 作 单 位 姓名 职 业(工种) 等级 填 表 时 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二○一二年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评审之用。 2、本表用电脑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真实、简明扼要。字迹端正清晰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本表一式二份。本人及鉴定机构各一份。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黑白,或者白底彩色近照 2、相片尺寸:48X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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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来源 | 学校 □企业 □ 部队 □ 社会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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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 文盲或半文盲 □小学□初中□ 职高□高中□ 高技□硕士□ 博士□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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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军官证□ 香港证件□ 澳门证件□ 台湾证件□ 外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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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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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性质 |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非本市城镇□非本市农村□ 台港澳人员□ 外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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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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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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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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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职业等级 或职称等级 | 职业资格:无等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须附上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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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职业 | 申报级别 | 二级□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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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类型 | 新考□补考□ | 考核科目 | 理论□技能□综合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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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工龄 证明 |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 其中从事职业(工种)工作年。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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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证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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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总结 三、工作业绩 担任过主要技术工作及在生产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解决疑难问题、技能竞赛获奖和发表文章等情况 | 年 月 | 在何单位 |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 效果 | 证明人 | 带徒传艺、培 | 养青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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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意见 本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公章年月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市(县)区 人力社保部门初审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 1、本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一致。 3、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业绩成果事实存在。 4、本单位对考生的业绩考核评价客观、真实。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年 月
六、鉴定评审意见
鉴定评审记录 | 考评 成绩 | 理论知识 |
| 操作技能 |
| 综合评审 |
| 鉴定机构 意见 | 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 | 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审批意见 | 同意 (公章) 年月日 |
附件4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月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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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工作岗位 | 专业工龄 | 现有职业资格及等级 | 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 申报职业资格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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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评价内容 | 配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项目 | 主要业绩 | 德 (10分) | 1.职业道德 | 3分 | 很好3分;尚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技术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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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遵纪守法 | 2分 |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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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服从调配 | 2分 |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及 技术革新 项目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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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作精神 | 3分 | 很好3分;尚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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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 (20分) | 5.操作水平和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的能力 | 10分 | 操作水平高,能熟练解决生产技术上的关键问题8-10分;操作水平较高,能解决生产技术上的难点问题5-7分;操作水平能力尚可,能解决生产技术上的常见问题2-4分;操作水平一般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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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培养青工、传授技艺 | 8分 | 能力强,能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6-8分;能力尚可,并能较好地传授技艺,或能力一般、但能尽力传授技艺3-5分;能力差或能力较强,但在传授技艺方面保守的0分。 | 传授 技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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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业务理论水平 | 2分 | 水平高2分;一般1分;差0分。 | 参加专业 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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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 (10分) | 8.出勤率 | 4分 | 全勤4分;较高3分;一般1-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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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劳动态度 | 2分 | 很好2分;尚好1.5分;一般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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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工作效率 | 2分 | 效率高2分;尚可1.5分;一般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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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劳动纪律 | 2分 |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 技能竞赛获奖及获得各种 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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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60分) | 12.技术革新成果 | 10分 | 成果较大8-10分;小改小革4-6分;无成果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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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工作成绩(完成任务情况) | 20分 | 尽心尽力、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一贯很好18-20分;认真负责、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好14-16分;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表现较好10-12分;能基本完成任务,表现一般6-8分;表现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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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工作质量 | 10分 | 质量高、无差错8-10分;尚好5-7分;一般2-4分;差0分。 | 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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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安全生产、文明服务 | 5分 | 质量高、无差错4-5分;尚好2-3分;一般1-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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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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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节约原材料、能源 | 5分 | 很好5分;尚好4分;一般2-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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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获奖评优情况 | 10分 |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分;获县、市奖励8分;单项业务比赛获得规定名次或年度考核优秀6分。 | 综合评审 专家 评审得分 | 评审专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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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考评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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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核项目一栏由本单位考评小组填写;2、主要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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