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4-36826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4-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4〕54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工作水平,夯实我区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公共卫生策略,紧紧围绕建设省卫生强区和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的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卫生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卫生资源,加强各街道(镇)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力争到2014年底全区60%以上的街道(镇)创成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

  三、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区政府已组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成立了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各街道(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卫生应急专(兼)职人员。

  (二)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熟悉预案操作。各街道(镇)要根据区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及其它相关公共卫生防控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各街道(镇)要依照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组建或完善本单位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熟悉预案操作,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每年组织或参加的综合演练不少于1次,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组织专项演练不少于1次。

  (四)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装备机制,强化应急准备。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上级有关卫生应急装备配置标准,根据满足需求、平战结合原则,做好相关物资的配置和使用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调配有序、管理规范。

  (五)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宣教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各街道(镇)要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并指导卫生应急科普教育,使城乡居民对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六)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加强信息报告。各街道(镇)要加强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症状的主动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方案,要与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报告制度,要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进行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报告。

  (七)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应对。各街道(镇)要通过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方法步骤

  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从2014年4月开始,当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准备阶段(4月)。各街道(镇)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对照责任分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各项组织及领导机构,筹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月)。各街道(镇)要对照创建标准与责任分解,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要逐条对照考评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解决落实。要注重实效,重视工作资料的积累,加强沟通联系和配合协作。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区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镇)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成立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机构,应急有预案,处置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工作有保障。区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活动业务技术指导小组要切实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协同各街道(镇)共同落实好创建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卫生应急软硬件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软件不失分,硬件少失分。各街道(镇)要结合自身特点,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镇)的创建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对创建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街道(镇)要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资料台账的搜集整理,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全力抓好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鹿城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评分标准

  2.街道(镇)、部门卫生应急工作联系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鹿城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创建评分标准

  街道(镇)

项目

主要内容和要求

考评办法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实得分

一、组织领导

与经费保障

17分)

1.街道(镇)成立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及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组;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查阅相关文件,查看现场。

5

未成立不得分;已成立,但未及时调整扣2分,未开展活动、发挥应有作用扣3分。

2街道(镇)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卫生应急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4

未列入不得分;已列入但不落实扣2分;每少一要素扣1分。

3.街道(镇)应有相应的应急组织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建立信息通报与交换工作机制。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走访。

4

未建立或不开展活动不得分。

4.街道(镇)要安排必要费用于卫生应急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及时安排专项经费。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4

未列入扣2.5分;未及时安排扣2.5分。

二、预案体系

建设

16分)

1.街道(镇)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9

未制定预案扣6分;成员单位未制订方案扣3分。

2.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制定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工作方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5

未制订不得分,缺一类扣1分。

3.相关预案要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要求。

现场查阅预案、资料,作出评估。

2

按评估质量扣1-2分。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14分)

1.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区人民医院按规定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有效开展监测工作。

现场察看。

6

未设置不得分,已设置但工作不落实扣4分,工作不规范扣2分。

2.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症状的主动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现场察看、查阅资料。

3

有效开展了一项监测就得分,未开展不得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报告。

现场抽查街道(镇)卫生院(医院)、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资料。

3

未按规定报告不得分。

4.建立学校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报告制度。

查看现场和报告记录。

2

未建立不得分。

四、队伍建设和培训演练

20分)

1.建立由街道(镇)统一组建的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6

未建立不得分;虽建立未采取措施扣3分。

2.开展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卫生专业队伍的卫生应急培训,有年度卫生应急培训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成效显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必须经过1次以上集中培训(含参加省、市、区培训)

查阅文件资料(计划、总结)。

6

无培训计划不得分;虽有计划但培训内容不切合实际扣2分;组织培训的覆盖面不足50%2分。

3.有规范的年度卫生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各街道(镇)组织或参加的综合演练不少于1次;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组织专项演练不少于1次。

查阅有关资料(演练计划、方案和评估报告)。

8

无演练计划和方案不得分;有计划、方案但未组织任何卫生应急演练扣4分;医疗卫生机构未开展演练扣2分;演练不规范扣1分。

五、卫生应急

物资装备

5分)

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上级有关卫生应急装备配置标准,根据满足需求、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好相关物资的配置和使用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调配有序,管理规范。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5

未装备不得分;装备不符合标准要求扣3分;装备使用不规范扣3分。

六、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

8分)

1.制定年度卫生应急宣传报道计划,相关卫生应急宣传报道每年不少于2次,正确引导舆论。及时编发卫生应急简报。

查阅资料。

5

无计划扣2分,无宣传员扣1分;无报道扣2分。

2.社区、医院、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知识宣传。城乡社区居民对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并具备一定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查阅文件资料(计划安排、总结),问卷调查。

3

无计划安排不得分;有计划安排无措施扣2分,居民知识知晓率不足80%1分。

七、应急处置与评估

20分)

1.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

查阅年度内一般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处置资料。

8

无资料扣4分;报告及时率、及时处置率不足95%各扣2分;辖区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力,负有重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一票否决。

2.对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全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查阅年度内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及处置资料。

4

无资料扣2分;不作分析评价扣2分。

3.认真做好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查阅工作记录、总结等相关资料。

4

无记录、总结不得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拟现场考核达到85分以上。

考核组现场组织。

4

低于85分一票否决。

备注:1.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本试行标准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即为合格,可授予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镇)称号。


附件2

街道(镇)、部门卫生应急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姓名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分管领导

联络员

  注:请将此表于2014年415日前报区卫生局应急办,传真:88202138邮箱:173673220@qq.com,联系人:周婷婷,联系电话:5658815913867719117659117)。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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