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15-4201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5-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林业局: 温州市西站东路鹿城段(横塘路-牛山北路)市政工程拟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经过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审查,形成以下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西站东路鹿城段(横塘路-牛山北路)市政工程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鹿发改审〔201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市政地下管线、交通标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管线、雨水箱涵、山体爆破、山体护坡、绿化、照明等。 二、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鹿城区南汇街道,西起横塘路,东至牛山北路,项目道路总用地面积2.4514公顷,拟使用林地0.7300公顷。 项目占用林地所有制性质全部为集体林地,行政权属为南汇街道德政村所有。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5228公顷,宜林地0.2072公顷。 三、项目需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无林木蓄积。 四、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该工程拟占用林地中,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5228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0.2072公顷。该工程占用林地符合温州市鹿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五、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工程拟使用温州市追加鹿城区林地定额0.7300公顷(温林函〔2015〕25号。 六、现场查验情况 2015年8月6日,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已指派工作人员董怡隆、伍建武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未涉及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范围;未涉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未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未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的行为。 七、公示情况 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在德政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综合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经我局初步审核,该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申请材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同意上报。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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