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5/2015-4201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5-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西站东路鹿城段(横塘路-牛山北路)市政工程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温州市林业局:

    温州市西站东路鹿城段(横塘路-牛山北路)市政工程拟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经过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审查,形成以下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西站东路鹿城段(横塘路-牛山北路)市政工程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鹿发改审〔201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市政地下管线、交通标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管线、雨水箱涵、山体爆破、山体护坡、绿化、照明等。

二、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鹿城区南汇街道,西起横塘路,东至牛山北路,项目道路总用地面积2.4514公顷,拟使用林地0.7300公顷。

项目占用林地所有制性质全部为集体林地,行政权属为南汇街道德政村所有。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5228公顷,宜林地0.2072公顷。

三、项目需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无林木蓄积。

四、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该工程拟占用林地中,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5228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0.2072公顷。该工程占用林地符合温州市鹿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五、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工程拟使用温州市追加鹿城区林地定额0.7300公顷(温林函〔201525号。

六、现场查验情况

201586日,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已指派工作人员董怡隆、伍建武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未涉及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范围;未涉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未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未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的行为。

七、公示情况

201576日至710日在德政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八、综合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经我局初步审核,该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申请材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同意上报。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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