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3/2015-367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双屿街道
生成日期 2015-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关于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和学校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和学校活动的通知

温鹿双屿党工委〔2015〕101号

各网格、辖区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反邪教警示教育和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氛围和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为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服务。经双屿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2015年,在我街道开展创建无邪教社区、无邪教学校和无邪教村活动。现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宗旨

  创建无邪教社区、学校和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及中央、省及市委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建立反邪教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创建无邪教社区、学校和村为载体,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宗旨,通过广泛的组织开展反邪教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邪教、拒绝邪教、抵御邪教和反对邪教的能力,逐步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申报

  1、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调整双屿街道创建无邪教社区、学校和村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海文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黄子顺街道综治科科长

  潘辉文  610办公室(专管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审批和验收命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610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辖区村、社区及学校范围内的创建活动的申报、审核、创建、自查、自验、监督等具体工作。

  2、创建工作的申报。申请创建单位在认真对照标准,确保在创建周期内能够达到或超额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并能在创建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和创新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力度及内容。创建无邪教社区、无邪教学校(区属)、无邪教村,由创建单位向街道610办公室提出申请,610办公室会依据创建标准审查通过后,向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

  1、创建工作的申请报告

  2、创建工作申报书

  3、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逐条制定实施计划)

  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下达确认通知。

  三、创建活动的验收和命名

  首批创建活动周期为一年。各创建单位在创建周期内,要认真组织落实创建方案,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在创建周期结束时,由创建单位向街道610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610办公室检查并审核通过后向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领导及专家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通过后命名。对验收未通过的单位,视情况可列入下一周期继续创建。

  创建无邪教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被命名的无邪教单位如出现邪教组织和活动,并造成社会影响和危害的,要限期在3个月内整改,对仍达不到标准的将取消其命名。

  四、有关创建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反邪教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邪教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在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街道610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及督促,把创建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开展科普宣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并取得实效。

  2、把创建无邪教活动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学校和农村科普设施,通过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画廊、科普培训等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营造爱科学、用科学、信科学,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社会氛围。

  3、各村、社区在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规律。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并予以解决,以保证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努力在我社区、学校和农村建立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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