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2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5577305; 2、传真号码:0577-55577309; 3、电子邮箱:526066141@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县前头70号,鹿城区编委办,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温政函〔2015〕108号)精神,制定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行政权力75项。(见附件1) (二)宏观和内部管理事项26项。(见附件2) (三)公共服务事项0项。(见附件3)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52项。(见附件4) (五)两年内没有履行职责应予“挂起”的事项16项。(见附件5)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滨江街道办事处设6个内设机构;纪工委(监察室)、人武部、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共承担9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13项内容;附件2宏观和内部管理事项第1-8项内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共承担23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5、6、14、57、58项内容;附件2宏观和内部管理事项第9-26项内容。 (三)综合治理办公室,共承担20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7、12、17-21项内容;附件4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第1-13项内容。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共承担58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3-4、8-10、26-47、59-75项内容;附件4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第14-27项内容。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共承担12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22-25项内容;附件4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第28-35项内容。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共承担30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第1、11、12、20、21、48-56项内容;附件4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第36-51项内容。 三、下属事业单位 滨江街道办事处下设7个事业单位。 (一)滨江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挂统计信息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经济发展办公室管理,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二)滨江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卫生计生服务站、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文体站),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协助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三)滨江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禁毒办),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协助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四)滨江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挂劳动保障所、劳动监察中队),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经济发展办公室管理,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五)滨江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城市管理办公室管理,协助城市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六)滨江街道城市建设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协助)承担3项职责: 分别为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事项表第1-3项内容。 (七)滨江街道网格管理协调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责参照《鹿城区街镇网格运行暂行办法(试行)》。 四、人员编制 略 五、附则 滨江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履职释疑工作制度,将履职释疑情况按时间顺序编排,存档备查。鉴于职责调整的常态,职责动态调整按《鹿城区职责体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记录在案,作为调整本规定相关内容及数据的依据,涉及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争议处理等,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职责为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附件:1.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表 2.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宏观和内部管理事项表 3.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表 4.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其他应当履行的工作事项表 5.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挂起”的工作事项表 6.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事项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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