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1517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司〔2013〕28号
关于对新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 给予补助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一、补助范围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取得执业证或实习证的律师。新执业律师执业满1年或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不再享受该经费补助。 二、补助标准 各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补助程序 律师取得执业证或实习证后,填写《鹿城区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经费补助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证或实习证复印件,报区司法局法管科审批。
附件:鹿城区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经费补助申请表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主题词:司法 律师 财政补贴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附件 鹿城区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经费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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