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7/2015-3678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
生成日期 | 2015-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文 [2015]43号 |
关于开展对2015年度鹿城区农村数字电影 室内固定示范放映点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街道(镇)文化站、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的创建力度,推进我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温州市2015年度文化重点工作责任书》、《鹿城区2015年省级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温鹿文发〔2015〕29号)的要求,结合鹿城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各地申报及实地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了鹿城区南汇街道桥儿头社区等11个省级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为了迎接省市局考核组的验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自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作为经费补助和年底考核的主要依据,希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落实,做好迎查准备。现通知如下: 一、创建示范点验收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1月30日 二、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示范点要求标准: 1.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2.有固定影幕架,固定银幕一块 3.有配电箱、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 4.有相对固定的座椅 5.有宣传栏(窗) 6.按50平方米配备一个消防灭火器 7.环境整洁 8.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上墙) 注:示范点建设资金支出的相关凭证要出示备查。 附件:2015年创建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名单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1月18日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创建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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