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15-4213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5-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政发〔2014〕41号)、《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温水政发[2014]23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鹿城区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目标责任,深入开展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推进安全文明绿色工地创建。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鹿城区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2015-2017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政发〔2014〕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2号)及《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温水政发[2014]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建设管理经验,特制定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制度标准和强化行业监管,推进源头治理、综合防治,着力整治施工扬尘污染,倡导和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领、企业治污、市场配置、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对城市扬尘的有效控制,使全区扬尘污染大大降低,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产生的主要特点,确定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等方面为此次治理重点;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绿色工地”等绿色创建活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理念,构建科学的城市扬尘防控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按照《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的要求,加强建筑扬尘控制。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切实把关好工地围挡关、建筑垃圾清运关、场路硬化关和车辆冲洗关等关键环节。 1、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在施工集中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应当设置统一围墙,高度
2、工地主要进出口处地坪采用砼硬化,建立车辆冲洗台、配备冲洗设施、冲洗人员,严防工地污泥带出工地污染路面,做到净车出场,并做好冲洗泥浆水的收集处置工作。 3、工地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帆布覆盖等措施,严禁超载和途中撒漏。 4、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建筑泥浆必须按规定由泥浆专业运输企业承运。 5、建筑物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围挡,保持外观严密、规整和洁净。 6、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7、运送建筑散装物料、工程渣土的严禁高空抛掷、扬撒。遇到风力较大时,应停止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8、在市区严格按要求实行砼商品化,使用预拌砼和砂浆。 9、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 10、施工现场应落实责任,确保工地扬尘污染和卫生保洁。工地应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及简易洒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扫和保湿,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 11、严禁建筑垃圾违法倾倒河道。 (二)推进绿色文明施工建设。积极开展温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等绿色创建活动。沿街或临近居民区、学校、商业区等重点区域的工地均应达到创建标准,并作为水利工程开工备案的必要条件。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申报省、市级优质工程奖,对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节能环保示范效果好、扬尘噪音等污染防控好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省、市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积极探索推广“绿色工地”创建,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保障本专项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成立区农林水利局防治扬尘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水利系统扬尘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局执法大队、水利水资源科、河道管理站、区水利工程质监站。区水利工程质监站负责扬尘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扬尘控制年度实施计划,并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协同推进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应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区农林水利局结合水利建设工程督查,加强对在建的水利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经费,若发现不严格执行有关扬尘治理规定,问题较多的,将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上报市水利工程信用平台曝光不良行为记录,直至限制取消参加水利工程招标资格等处罚。通过一段时间的严格监管,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加大扬尘整治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城市扬尘防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倡导文明、节约、节能、绿色的生产方式,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和“同呼吸、共担当”的行为准则,营造支持城市扬尘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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