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703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2008〕12号 |
温鹿司〔2008〕12号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进基层、为民解忧促和谐” “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北京奥运会和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重大活动举行期间的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全区治安公共安全“百日攻坚战”总体总署,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11月份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即局机关干部利用百个工作日到司法所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司法所干部利用百个工作日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理百件实事。现就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及年初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司法行政进基层、为民解忧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每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紧紧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抓住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力推服务新举措,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实现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有新提升。 (二)强化工作职能,维护平安和谐。通过“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争取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7%。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重点对象普法率达100%。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办案数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强化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重新违法犯罪。 (三)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基层基础。积极面对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尤其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制定解决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组织维稳能力。 三、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基层,局机关干部利用百个工作日到司法所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由1名领导和若干机关干部组成一个工作小组分片结对联系若干个司法所的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基层,力争做到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利为基层谋,努力提升基层司法所的发展后劲。 一是协调沟通,解决困难。机关领导、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了解基层司法所的状况和困难,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联系、协调和沟通,设法解决基层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积极为司法所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当前要重点解决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争取街道、乡镇领导的支持,切实帮助司法所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指导,强化创新。在活动中要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帮助基层司法所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业务和工作水平。当前要重点做好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指导,要按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流程,建立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形成严密的制度链条,建立起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程序化运行机制。一方面要制定和实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制定和实行矫正工作制度,包括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及奖惩、社会保障、解除、档案管理和监护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流程。 二是挖掘亮点,培育品牌。全面掌握联系结对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发展水平,根据司法所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点,使各项工作都有所创新发展。要积极挖掘工作亮点,培育品牌,力争在人民调解平台建设、“民主法治村”建设、社区矫正试点等方面工作有亮点、有品牌。 四是加强调研,谋划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认真查找制约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理清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思路,明确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策略和措施。 (二)服务群众,司法所干部利用百个工作日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此次“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要把重心向基层延伸,组织机关、司法所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广泛了解群众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办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 一是走进群众,化解纠纷。进村入户走访民众,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掌握社情民意,特别是加大对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苗头的掌控,预防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利用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善后等工作中发挥的基础性和前置性的作用,并凭借我区完善的防调网络和健全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和效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可以不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化解。 二是法律帮困,为民解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依托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开展阳光便民服务,走进群众,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纠纷投诉,为民排忧解难,突出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民主法治村”建设和“律师送法进农村”等载体,抓好对农村和社区的普法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有效地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法治实践,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平安建设、和谐建设。 三是整合资源,强化创新。要充分发挥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创新意识。各司法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和特点,注重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加强组织创新,如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测、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延伸两级调处中心,在村居建立联动调解工作站、纠纷信息收集站,及时掌握纠纷苗头,从源头上防控纠纷;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组建巡回调解庭、“三老”调解队等新型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注民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基层、为群众办理百件实事。开展活动的最终目的和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机关干部下基层、司法所同志下居村,为基层、为群众办理百件实事,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为社会、为群众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让社会、群众满意。 在活动中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处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化解一批久拖不决的陈年积案;要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矛盾纠纷信息工作站等基层网络组织作用,掌握民意,化解民冤,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支持;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基层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在居村和重点市场、规模企业中新建一批新型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推进居村、学校和企业普法基地建设,建立一批普法基地,巩固基层普法宣传阵地;要切实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开展百场普法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围绕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没有工作的归正人员的生活安置问题,充分发挥现有安置基地的作用,安置一批特困归正人员,解决其生活出路,积极协调落实归正人员在生产经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把对特困归正人员的帮困纳入区政府的慈善帮困计划,并使之长效化。积极发挥居、村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使法律援助工作走进群众、面对群众,实实在在地为弱势群众解决一批法律难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工作安排 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自2008年3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动员部署,夯实思想基础(3月中旬) 根据活动要求,成立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中旬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通过深入发动,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践活动上来,形成共识和工作合力。开展以“如何抓好‘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意义的认识,增强对搞好“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阶段:推动实践活动全面开展(3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全面铺开“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加强指导和督促,推动“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验阶段性的活动成效(11月份) 通过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对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进行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与科室、司法所的评先创优挂钩,对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年终总结给予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是实施构建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全体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为加强对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程正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小庆、李肇新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并总结推广。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主管业务工作分工,带领各业务科室深入开展实施,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督。通过动员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抓重点,解难点。为了推进“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局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到基层司法所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下居村不少于10次,每两个月要把下基层、下居村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情况汇总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局“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活动中踊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予以推广表彰,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以广泛宣传,为活动营造氛围;对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加以整合,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结合实际,加强协调。各职能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实际,对区局开展的“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努力做到开展“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与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百日攻坚战”活动有机结合,与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与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机结合,做到工作与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使“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成为开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附件:1.“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联系单 2.“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司法所干部下居(村)工 作联系单 3.“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报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基层 活动 实施 意见 抄送:局各科室、司法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印发
附件1: “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联系单
注:此工作联系单可复印使用,一次一张,活动结束后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 附件2: “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司法所干部下居(村)工作联系单
注:此工作联系单可复印使用,一次一张,活动结束后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
附件3: “三个百”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报表 填报单位: 时间:
注:此报表分别在5、7、9、11月30日前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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