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02204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司党〔2008〕10号 签发人:程正斌
关于要求我局政工部门负责人职位予以高配的请示
区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政法系统政工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应当给予高配的要求,和我区政法系统的公、检、法等单位及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部分县(市、区)局政工部门负责人也已高配的现实。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日益增强,担负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高配政工部门负责人也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现特要求我局政工部门负责人职位给予高配。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联系人:叶秋云 联系电话:88856181)
主题词:职位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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