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02232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司党〔2010〕16号
关于要求确认魏建军同志为副主任科员 非领导职务的报告
区委组织部: 我局莲池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魏建军同志,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中共正式党员。该同志于1990年3月参军入伍,1993年退伍后,先后在河南省封丘县公安局和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担任民警,2010年6月调入我局担任莲池街道司法助理员至今。该同志不论在部队或公安部门工作,其工作表现一贯优秀。根据晋升非领导职务的有关规定,该同志各方面已符合副主任科员的任职条件,请区委组织部给予审批。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2010年7月26日
主题词:确认 魏建军 非领导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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