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9/2015-371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生成日期 2015-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司〔2010〕17号

关于要求落实人民调解奖励经费的请示


 

 

 

 

 

温鹿司〔201017               签发人:程正斌

 

关于要求落实人民调解奖励经费的请示

 

区政府:

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7000余件,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等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近600件,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不辞辛劳,舍小家为大家,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第17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7]106号)的精神和要求,应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实行工作补贴(现全市仅鹿城区还没有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补贴即计件奖励),现特请求区政府尽快落实人民调解奖励经费。所需经费如下:

一、纠纷调解奖励经费。以近3年,年均纠纷调解数2300件为基数,平均每件奖励100元,共计230000元。

二、先进表彰经费70000元。包括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经费、表彰大会会议费经费等。

以上两项共计300000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

1、《鹿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实施办法》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第179号)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7]106号)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黄银花  联系电话:88800702  13456006111)

 

主题词人民调解  奖励经费  请示                             

  抄送:区财政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06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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