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9/2015-3715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生成日期 2015-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司〔2009〕34号

关于开展“排查化解欠薪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的通知


 

 

 

 

 

温鹿司〔2009〕34号

 

关于开展“排查化解欠薪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司法所:

元旦、春节将临,企业与职工的劳资纠纷也将更加凸显出来,如不及时予以解决,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区的社会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止,在全区开展排查化解欠薪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民工的法律意识。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

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法律进企业”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从源头上促进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防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潜在法律风险。加强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合理反映诉求,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及时排查化解欠薪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司法所要根据自各辖区的实际,合理安排,全面深入排查,做得不漏死角。要充分利用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深入到企业、外来民工聚居地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掌握近期涉及外来民工劳动纠纷特别是劳资纠纷的最新动态,及时发现捕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刑事案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涉及企业欠薪矛盾纠纷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组织分流、调处。也可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引导他们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及外来民工纠纷要及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疏导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纠纷,要妥善做好安抚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途径加以解决。要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主与外来民工签订还款协议,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通道。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上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要及时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依法保护企业欠薪、工伤事故等纠纷中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重大民工上访闹事事件或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司法所为主力,充分发挥街道(乡镇)调委会、居(村)调委会、楼幢调解站、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调解信息员等各类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联合综治、劳动等相关部门,按照“宣传先行,排查紧跟,调解有效”的要求,力求通过宣传、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欠薪纠纷,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因欠薪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刑事案件,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2、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信息反馈。各司法所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集调委会干部召开动员会议,做好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落实。为全面反映整个活动进行的情况,各司法所要及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信息等形式报局办公室,并在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矛盾纠纷  排查活动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法委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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