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716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党〔2010〕1号 |
温鹿司党〔2010〕1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局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全局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努力在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上取得新成效,在构建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上获得新突破,使全体党员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实现新飞跃,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始终着眼于加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必须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通过加强学习,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2、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地弘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把学习活动与党组织建设、与本局的党员干部队伍及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力争通过学习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增长解决问题的本领,通过学习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3、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支部要把不断追求卓越、不断超越作为目标,把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4、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深入研究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学习领域,创新和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观念、方法、机制、体制,努力提升学习效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组织推动为基础,明确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创建计划,构建科学完善的组织学习机制,着力丰富与创新学习载体,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领导干部引领学、班子成员带动学、党支部推动学、先进典型示范学,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具体目标: 1、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好班子”建设卓有成效。2、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逐步形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成为广大党员的内在需求。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员先进性充分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形象进一步确立。4、党组织的学习力明显提升,党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增强,工作绩效明显。5、学以致用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党员在各种评先创优中的比例明显上升。6、学用结合的考评体系或机制初步形成,“有学习制度、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效果”等“五有”学习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三、主要学习内容 (一)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尤其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学习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学习党的历史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注重学习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务知识,切实增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二)学习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结合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掌握中央和省、市、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把它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及时学习领会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结合本局2010年度各项工作重点,准确定位,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当前工作,认真研究具体措施,优化载体方法,扎实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三)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着眼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拓宽知识领域。重点学习先进的行政管理理念和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还要学习应急管理、舆论引导和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知识,不断适应政府效能提高和新形势下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载体 (一)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 1月至4月上旬。在本阶段,要认真研究部署工作计划,启动党组织创建工作,制订活动方案和考评标准。召开专题动员会,学习文件、明确目的、统一认识,理清思路。 2、实施阶段: 4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设置载体,优化活动方式方法,认真实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计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考核阶段: 12月份。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自查,迎接区委考核。 (二)主要载体: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学习制度。在坚持日常学习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党组理论中心(扩大)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并与之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关学习制度:党支部每两月一次的党员读书会或学习交流会制度;年末要围绕相关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考核的制度;对“五有”学习保证措施进行一次检查的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庆祝“七一”、党总支换届等时机,注重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民主集中制及党的知识的教育。开设“发展讲堂”,围绕理想信念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的提高,定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落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局党组经研究,建立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程正斌。副组长:张小庆、李肇新。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设政工科。领导小组成员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指导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在具体工作中,要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效开展。 (二)完善学习制度,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扩大)组学习制度。坚持机关干部周一学习制度,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探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考评办法》,制定本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具体考评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考评机制。引导干部党员紧扣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使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工作的实效。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把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创新创造情况与提职、晋级、评优、加薪等挂钩,对学习优秀、取得明显成效者给予奖励。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201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创建 学习型党组织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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