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723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党〔2011〕9号 |
温鹿司党〔2011〕9号
关于基层窗口单位与法律服务行业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 在基层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 努力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有关要求,现就深化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与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服务强、党建强”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以党组织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创行业一流业绩,党员争做岗位先锋、服务标兵、模范党员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改进行业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动力支持。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形象亮化活动。通过公开承诺、挂牌上岗等形式,利用服务平台、便民服务手册、网站等,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 1、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多渠道亮身份、多方位树形象,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 2、亮承诺。围绕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和怎样提高服务水平、惠及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采取公示栏集中公开、办公桌牌个别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网络平台广泛公开等形式,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3、亮形象。综合运用绩效考核、文明站所创建等手段,创设“星级管理”、“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载体,教育引导党员作表率、树标杆,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二)开展服务优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法律服务标准,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推动形象进一步提升、服务进一步优化。 1、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星级窗口”、“流动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闪光言行”、“群众满意法律服务站点”、“群众满意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发挥行业模范和职业标兵的示范效应,辐射带动个窗口单位、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创先争优。 2、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追究”等制度,制定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去向留言、效能公示、民主评议等系列制度,强化服务窗口的日常业务管理。 3、倡导志愿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不断延伸服务领和服务区域,实现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志愿者活动与窗口服务拓展延伸、有机融合,使窗口服务更加便捷化、人性化、多元化。 (三)开展党群共创活动。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带动群团组织和其他工作人员创先进、争优秀,以基层窗口单位、法律服务行业的优质服务感染群众、引导群众。 1、引导群众参评。采取聘请形象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和测评系统、推行网上投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服务对象和群众广泛发表评议意见,有效加强对基层窗口单位、法律服业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 2、开展上下互评。把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参评、党员互评、组织讲评、领导点评的办法, 党员相互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党群互促互动的浓厚氛围。 3、进行互查互评。结合行风评议,组织基层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互评议, 寻找差距和不足。 三、组织领导 我局将成立以程正斌同志为组长,张小庆、胡栩、孙彤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有关科室和各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把活动摆上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统筹推进,要将创先争优与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实现活动的充分整合和有效利用。要注意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要注重总结提升,把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一些好做法制度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主题词:创先争优 实施意见 抄送:市局政治部、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工委、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月2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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