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0/2015-3726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松台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5-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关于开展2012年松台街道“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老龄委《关于开展2012年温州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在我辖区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新时期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宣传目前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感受辖区居民和部门单位的深切关怀,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敬老爱老共建共享”。活动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我街道将在“敬老月”期间,在各个社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 “家庭拒绝邪教”普法讲座,并开展签署承诺书活动。邀请有关司法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二)开展敬老走访慰问活动。为街道各社区老年人送温暖,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重点慰问辖区特困、高龄、失能、残疾、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街道安排各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分组带队到老人家中慰问,把温暖送到实处。 (三)开展招募为老志愿者及为老服务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为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敬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积极宣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我们将在“敬老月”期间向社会各界继续招募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开展“百位老人生活需求问卷调查”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相关科室及社区要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本社区,在已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区场所中开辟老年文化、健身广场活动点,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要依托各种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和老年群众组织,在本辖区内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开展尊老敬老文化进学校,在松台街道辖区的小学中开展一次宣传倡导“孝为首,善若水”理念的征文宣传活动,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公民都把关爱老年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家庭和睦、代际融洽、社会和谐的新风尚。街道在各单位和社区中开展“十大寿星”和“十大孝子”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宣传各类尊老敬老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拟定于十月下旬重阳节之前举办敬老爱老征文比赛的获奖人员和“十大寿星”和“十大孝子”颁奖晚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取得实效。尊老养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今年要结合全国、全省“敬老月”活动事项,各社区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社区和各单位在“敬老月”期间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把本辖区单位的力量组织动员起来,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各社区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协调动员本辖区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 (二)突出主题,精心谋划。各社区和单位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敬老爱老共建共享”的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创新形式,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做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和社区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宣传,并将活动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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