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02284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司党〔2013〕2号 签发人:张维忠
关于要求确认周向勇、夏微微同志非领导职务的 请 示
区委组织部: 周向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本科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由共青团鹿城区委调入我局。历任鹿城区青联副秘书长、共青团鹿城区委组宣部部长、仰义司法所副所长等职,现任仰义司法所所长。 夏微微,女,汉族,1977年4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本科学历,1999年6月在我局参加工作,历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副所长、所长等职,现任南汇司法所副所长。 上述两位同志爱岗敬业,工作表现优秀,根据《鹿城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各方面已符合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请区委组织部给予审批确认。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联系人:李群群;联系电话:88856181。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主题词:组织人事 周向勇 非领导职务 请示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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