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02287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鹿司党〔2013〕10号 签发人:张维忠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实行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的
请 示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温鹿组〔2007〕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现特报送贵部,请予审核批准。 当否,请批复。
附件:1.《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 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附件1
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温鹿组〔2007〕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能上能下,通过交流,提高效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原则 竞争上岗主要是指中层职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竞争来确定任职人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执行,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范围对象。局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二)竞争上岗职位(7个):中层正职、副职共7个,其中机关6个,基层司法所1个。 (三)任职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竞争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任职年龄上,男性年满55周岁(前出生)、女性年满50周岁(前出生)的,一般不再继续担任中层职务。 4.新提任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后出生)以下。竞争中层正职职级的,一般要有中层副职的经历。 (四)程序方法 1.召开动员会议。月 1日,召开机关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布《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符合中层任职条件的人员一般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按职级报名。报名时间为月 4日-5日,报名表送局政治处。 3.资格审查。月 6日,由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岗位的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的人员应多于公布的职位数。 4.演讲。月 8日,组织竞争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思想情况、业务能力以及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决心和设想。评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5.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范围为局全体在编在岗人员。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员的80%,得票相对集中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注重考察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审批任职。局党组根据任职条件、岗位需要、民主测评、综合考察结果等整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局党组可根据报名和考察情况适当调整竞争上岗职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相关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并在局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中,由局党组发文任命。 (五)分值比例 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进行量化,总分设为100分,其中演讲占35%,民主测评占35%,组织考察占30%。 四、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中层干部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张维忠为组长,严良明、叶志升、陈朔霄、孙彤为成员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
附件2
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月25 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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