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6616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函〔2013〕5号 |
温鹿司函〔2013〕5号 关于赴江西南昌市司法局学习考察的函 南昌市司法局: 近年来,律师作为一线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改进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办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我局拟前往贵局参观学习律师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考察内容 学习贵局司法行政律师管理模式,听取经验介绍。 二、行程安排 三、参加人员 叶志升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胡笑华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法管科科长 陈 知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 徐志娇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法管科科员 施正祥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叶连友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正善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童洪锡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王晓冰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金 健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何奕南 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立赶 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监事、党支部书记 江永肖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姚均彪 浙江精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项宇伟 浙江浙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张存明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联系人:徐志娇 联系电话:0577-55883117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主题词:司法 律师 考察 函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关于赴江西南昌市司法局学习考察的函
南昌市司法局: 近年来,律师作为一线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改进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办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我局拟前往贵局参观学习律师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考察内容 学习贵局司法行政律师管理模式,听取经验介绍。 二、行程安排 三、参加人员 叶志升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胡笑华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法管科科长 陈 知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 徐志娇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法管科科员 施正祥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叶连友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正善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童洪锡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王晓冰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金 健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何奕南 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立赶 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监事、党支部书记 江永肖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姚均彪 浙江精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项宇伟 浙江浙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张存明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联系人:徐志娇 联系电话:0577-55883117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主题词:司法 律师 考察 函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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