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737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2012〕10号 |
温鹿司〔2012〕10号
关于印发《张维忠局长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区属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 在月 24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张维忠局长代表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我区201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现将该讲话稿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推进管理创新 维护和谐稳定为“幸福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张维忠 工作报告 通知 抄送:各科室 司法所 区局各律师所 法律服务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月27 日 印发 附件:
推进管理创新 维护和谐稳定 为“幸福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 法律保障 ——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维忠 (2012年2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洪文滨同志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项伟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洁同志、区政协副主席王丽丽同志等四套班子领导都在百忙中专程到会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莫大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区司法局党组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结经验,回顾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化解矛盾、创新机制,人民调解工作有新成效 (一)强化基层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区村(居)委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后,及时对村(居)调委会主任、委员进行调整和充实,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调解组织。分6期对全区300余名调解主任和50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不断完善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核心、街道(镇)调委会为主干,以居(村)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专业(行业)调委会为支点,以纠纷信息收集站(信息员)为触角的上下联动、反应快速、调处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重点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事件等敏感时段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常规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及时、全面掌握并调处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动态,有效防止和化解无理访、集体访和闹事事件。全年全区街道(镇)、居(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637件,调处成功2619 件,调处成功率达99.32%,纠纷协议涉及金额达4000余万元。 (二)创新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模式衔接机制,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出台工作制度,建立了以“警调衔接”、“诉调衔接”、“交调衔接”和“检调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公开报名、考试政审、培训上岗等程序,录用了51名专职调解员,分别派驻全区21个公安派出所、3个法庭、2个交警大队和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制作了的调解员工作证、规范了办案流程和调解文书格式、出台了《专职调解员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实行专职调解员例会制度、矛盾纠纷分析制度和办案奖励制度,确保了广大调解员依法正确履职。自“四调衔接”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成效显著。全年各派驻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民事纠纷6661件,调解成功6604件,成功率达99.14%,涉案标的达5600余万元。 (三)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主动牵头,与区妇联联合建立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区妇女儿童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担任调解员,专门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各类民事纠纷,协助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积极尝试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合作,联合建立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重化解劳动人事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信调衔接”机制,在区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运用调解手段协助化解各类信访事件。继续在物业管理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新建了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巩固湖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建江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推广“以外调外”的调解工作模式,调解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围绕中心、丰富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制定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区委办、区府办联合转发该《规划》,区人大通过“六五”普法决议。组织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区松台广场举办大型“六五”普法启动仪式。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猜、普法志愿者宣誓、普法万人签名、法治文艺演出等一系列活动,拉开“六五”普法宣传的序幕。同时,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在全区掀起“六五”普法的宣传高潮。 (二)全面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任务。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该项创建工作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街道(镇),积极修订并下发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考核细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全年共有5个社区顺利通过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检查考核验收。目前,全区已创成“民主法治社区”254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38个,区级210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占创建总数的14.3%,各类创建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全面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围绕“六城联创”、“法治鹿城”和“平安鹿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预防、教育、引导功能,先后组织开展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宣传活动、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春雨”专项行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在“3.国际劳动妇女节、“3.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和“12.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有奖竞答、设立咨询点、分发宣传资料、陈列宣传展板、演出法制节目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新建绣山和划龙桥社区两大法治文化公园,绣山小学创建成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全方位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简化手续、完善措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有新突破 (一)成功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区、街道(镇)、居(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年新建4个诉调对接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和3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现已有6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初审工作,为群众提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打造法律援助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中心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上的初审报批与审查批准无缝衔接机制,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程序规范化和效率化。全面落实即办制,基层援助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初审报批,及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科学规范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全面实施“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启用法律援助统一标识,健全窗口咨询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受援条件、相关材料齐全的受援者一次性办妥初审、审批、援助等全部手续。对持有民政、社会福利等机构发放的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为纳入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残疾人建立名录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为行动困难的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三)顺利建成“三大网络平台”。加强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建设,开通全区“法律援助QQ群”,建立鹿城法治网“12348”法律咨询平台和对接组织部门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平台,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组建“在线法律服务专家团”,随时与广大网民积极互动,及时有效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快速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过“三大平台”进一步加强了与受援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在受理援助案件后,及时向受援群众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在完成援助案件办理后,及时向受援人了解其对办案人员办理案件情况和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征询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不断增强。 一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6件,其中刑事139件、民事 169件、非诉15件、行政3件。“1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接待接访737件。 ——主动服务、助推发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有新拓展 (一)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全区120个行政村和143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85.1%。为200多家企业、15名政府领导和区信访局、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局等21家政府部门配备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法律顾问为我区村极组织换届选举、新农村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的通知》,与法律顾问签订有偿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与考核。积极推行有偿法律服务制度,向区财政争取30.5万元专项资金,为有偿法律服务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全年全区律师对38个行政村进行了“法律体检”,协助修订和完善各类协议113份,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162条,挽回经济损失达650余万元。同时,向(居)村发放便民卡306份,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30余起,开展相关法律咨询与法律讲座32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 (二)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结合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下发《关于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将“法律体检”任务分解到律师个人。10月,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后,积极引导律师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大力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一年来,全区15家律师事务所130余位律师为652家企业进行了法律服务与法律体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70余次,发现企业各种风险和漏洞140余个,向企业发放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150余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6000余万元。 (三)指导开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法执业行为。在全区15家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执业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做诚信律师,树先锋形象”和“党员律师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执业的良好行业风尚,打造具有鹿城特色的律师服务品牌。以“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活动为抓手,激励律师树立公益理念、奉献社会,为弱势群体捐款捐物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律师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城区拆违拆迁、农房集聚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积极为“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加强监管、提高质量,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新作为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在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摸底排查、监督掌控、思想教育和谈心家访等各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规律,设计制定各种衔接工作表格,规范了假释调查、保外就医以及法律文书交接等工作程序,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实现无缝衔接,提高监管质量。2011年对一名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以“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情况的发生。 (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注重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在全区建立了17个公益劳动基地,在温州市社会福利院新建一个区级公益劳动基地,全面落实公益劳动制度,及时签发“公益劳动服务令”,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12小时。坚持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伏法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狠抓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特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授来鹿城举办讲座,着力提高社区矫正三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者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按照 “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整合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创业就业平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重树生活信心,重返工作岗位,重新融入社会。积极开展关怀谈心、送温暖活动,加大服务管理工作力度,促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各街道(镇)设立“归正人员法律维权服务点”,接受刑释解教人员法律咨询,对生活困难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帮助排忧解难,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33人,本地归正人员总数1513人,其中刑释1253人,解教260人。 ——强化建设、夯实基础,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升 (一)出台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抓住我区街道、镇行政区域调整的契机,积极推进直属所建设。根据区街道、镇行政区域设置调整方案,制定了司法所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将原17个司法所进行整合,新建了鹿城藤桥、双屿、五马、松台、滨江、南汇司法所。通过调整,司法所的人员力量、办公用房建设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今后的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现调整方案已经得到区委、区政府肯定,只待区编委批复。认真组织开展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2011年列入创建的仰义、双屿司法所的各项创建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强化司法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考核,通过机关科室与司法所结对联系、司法所长定期培训、岗位练兵、一把手定期调研等措施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将2011年新录用的7名年轻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逐步发展壮大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确保4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司法所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同时通过局机关与司法所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措施,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二)依托一系列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首善争一流”思想进位大讨论活动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自身建设,成功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尚法治、重民本、铸忠诚、促和谐”为基本理念,大力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信息写作等各类业务培训和举办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工作活力。 (三)推行一系列制度,着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正式挂牌成立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中心”采用临街落地用房,办事大厅内便民咨询台、调解室、候访座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统一放置工作牌,工作开展规范、服务态度良好。实行“阳光政务”,将窗口职责、工作流程、服务守则、工作人员照片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和“即办制”,主动压缩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律师助理证发放、律师事务所管理备案等3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1年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归功于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上下的团结奋斗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二、审时度势,明确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也同时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2011年下半年开始的民间借贷危机对我区经济社会的影响仍余波未散;随着收入差距拉大、物价上涨,中低收入群众生活负担加重,一些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矛盾纠纷复杂化趋势日益明显;因环境污染、拆违拆迁、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微博、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快速发展,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司法行政自身来看,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一些重大保障政策纷纷出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面临大好机遇。但也必须看到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尚待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快,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品牌意识和宣传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等等。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依靠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团结拼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干事创业的使命感,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将在今年召开,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2012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重点,强力推进“十件实事”建设 一是深化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巩固“社区(村)法律顾问”活动成果,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社区(村)法律顾问配备率达95%以上。 二是推进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活动,争创1-2个文化建设示范所,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 三是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品牌建设。全年培育学法用法示范基层站所2家。 四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1个社区法治公园,开展1次法治文化主题活动。 五是强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集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为一体的“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创建群众满意办事窗口。 六是深化基层司法所星级创建工作。整合现有基层司法所力量,新建藤桥、双屿、五马、松台、滨江、南汇司法所。积极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实现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50%。 七是建立专职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一批热爱社区矫正事业、政治坚定、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八是建立1个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建立1个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 九是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续在外地驻温州商会、物业、农贸市场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十是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选拔、培训、考核机制,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行街道(镇)“首席调解员”制度,积极开展“以外调外”工作,培育一批优秀的“新温州人”作为特聘特邀调解员,专门从事调处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化解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我们将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调解优先”的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网络,提升基层调委会建设。整合资源,完善警调、交调、诉调、检调、妇调、劳调、信调等衔接机制,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创新机制,建立调解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和纠纷调解范例指导制度。强化措施,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培训,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同时,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纠纷分析预警研判机制,科学分析、着力预防,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社会管理的本质是依法治理。我们将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具有鹿城城市个性特色的法治文化内涵,积极倡导法律信仰、努力维护法律尊严。依托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新载体的作用,全方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加强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法制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品牌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示范基层站所评选活动,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力度强化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强化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强化“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领域,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劳动力市场、民营企业法律援助点的建设,继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加强对各类法律援助站、联系点的指导和管理,推进工作规范化,完善“大法援”格局,真正实现“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 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这一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努力为鹿城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出台各项措施,强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把“中心”的建设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来抓,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深化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六城联创、城乡统筹发展,为社区(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为百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宣讲等系列活动,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投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化危为机,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文化建设活动,打造律师服务品牌,不断满足全社会不同法律服务需求。 五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的执法职能。我们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强化个案矫正、心理矫治、分类教育、社会帮教等各项措施,着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加强志愿者和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现信息对接共享,实时了解和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全面实现动态管理。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和救济等各个方面的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强化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率。以各类培训班为载体,强化刑释解教人员政策形势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六是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是根本。我们将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同时,以“创首善,争一流”活动为总载体,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基层司法所撤并的有利时机,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仰义司法所文化建设为示范,结合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把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中,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文化气息浓厚、面向社会大众的法律宣传阵地。结合司法所撤并,组织开展司法所长竞争上岗,选好配强基层司法所长。积极争取事业编制,逐步解决混岗问题,用好剩余行政编制,通过选调、招考等方式,录用新公务员充实到基层,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政行为,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创鹿城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们深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化压力为动力,变决心为行动,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坚持与区委区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干工作,以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标尺,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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