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9/2015-37389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五马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各基层站所: 《五马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6日 五马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辖区火灾防控能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夏季事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鹿城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道的通知》(鹿委办传〔2015〕68号)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应急救援工作准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完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5月20日起至9月20日,6月20日至8月20日开展“双月”攻坚专项行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五马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胡俊武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王永标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夏季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根据前期排查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和类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并向区政府报备情况;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街道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2.重点场所。以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居住出租房屋、“个、小、微”及合用场所,寺庙教堂、文物古建筑为重点。 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教堂、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人员能否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人员密集场所还要重点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 居住出租房、“个、小、微”及合用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有无做到人厂分离,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电铃、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推广应用水喉、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电动车智能充电保护器情况。 3.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对各片区内老房子、出租房、商铺开展入户登记宣传发动,与同意改造的居民签订登记表,对居民自住的私房、电气线路凌乱的庭院、居住条件困难的低保户、困难户、残疾人居民等实行统一免费改造。重点改造社区为朔门、鼓楼、谢池、墨池社区,其他社区结合实际组织线路改造。 4.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检查省、市、区、街镇四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7月底前要排摸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街道本级挂牌整治。 (二)应急救援工作 要检查掌握辖区内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情况,并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和辖区主要灾害事故类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多部门参加的社会应急联动实战演练,建立遂行作战应急响应机制情况和整合社会应急资源。 (三)消防安全宣传 联合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连续曝光,跟踪报道整治动态,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每周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五、时间步骤 (一)排查摸底,宣传发动(6月2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明确行动工作任务,对本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二)明确任务,全面整治(6月20日-8月20日)。要对参与检查的社区网格人员、安监中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等基层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检查和指导能力;组织各类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整改承诺书(附件3)。 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对辖区重大隐患点列出清单,各社区、各科室、各基层站所要根据区政府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反馈整改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附件4)。 7月10日前,各社区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附件5、6、7、8)并将排摸底数报街道安监办。每周五上午前,各社区要将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统计表和各社区夏季消防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9、10)报街道安监办。 (三)督查验收,全面总结(8月下旬-9月2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带队开展检查,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前期,各社区和相关科室已启动排查,派出所、安监、消防、行政执法、城建等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整治,街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站所负责人要担任“网格长”,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打通“断头路”,解决好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政府主导,全面整治。要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社区联系领导分片包干、各行业联系领导分线包干制度,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隐患,要立即责令业主单位对火灾隐患开展自改;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尤其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及时拆除。 (三)部门协同,合力攻坚。各相关基层站所要按照各自行业、系统要求,切实做好排查整治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工作,密切配合街道,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督导、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拒不整改安全和火灾隐患,擅自拆封使用的房东、业主,一律予以拘留;房管所要切实强化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把控,严控通天房结构建筑审批,做到杜绝增量,减少存量;城建、城管与行政执法等相关科室和职能站所要紧密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建筑及时立案查处;电力部门要推荐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带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供居住出租房业主选择购买,并为居住出租房免费统一安装。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制定此次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针对本辖区特点制定宣传措施,及时将政策法规、工作机制和火灾原因公布于众,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排查一家,宣传一家;行动期间每个社区(村)、每家规上企业应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五)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街道安监办对各社区、科室、有关部门站所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各社区联系领导对联系的社区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排摸整治不到位,以及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科室和部门站所,将依据《关于印发<鹿城区五马街道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修订)>的通知》(温鹿五马委〔2015〕14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鹿委办发〔2015〕5号)和《温州市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整治标准和问责“十个一律”有关规定》(见附件9)启动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