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15-36659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司党〔2014〕1号 |
温鹿司党〔2014〕1号
关于印发《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2014年3月6日
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鹿委发〔2014〕12号)和《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司党〔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是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工作履行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法治建设和新时期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主动融入教育实践,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为鹿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放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坚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三要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四要坚持分类指导,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目的要求和办法措施;五要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主要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使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推动改革、加快发展的正能量。 (一)要着力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为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优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监狱劳教工作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二)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不求实效、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官气十足、独断专行、经验主义、衙门作风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讲究排场、搞特殊、耍特权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追求奢华、铺张浪费、低级趣味、道德败坏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要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特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注重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敢于担当,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引导群众自觉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不断汇聚推动改革、加快发展的正能量。 四、方法步骤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开展,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把整改落实贯彻始终。其中,集中教育实践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以“学以立德、知行合一”为主线,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 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一是要突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研读中央编写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领导班子成员还要认真学习《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两本书。二是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例会、司法所长例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民情体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具体务必做到,领导班子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干部至少作一次学习报告、党支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党员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2.全面开展“三问三查”活动。以“问‘依靠谁’,查群众观念牢不牢;问‘为了谁’,查群众立场稳不稳;问‘我是谁’,查公仆意识强不强”的“三问三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一是结合“中国梦•我行动”主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发现和挖掘一批党员、干部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让身边的先进典型作介绍、谈体会,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努力形成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反对“四风”专题讨论。组织党员干部深刻检视“四风”问题在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具体表现,找准症结,深刻反思其危害程度。四是专题开展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 3.深入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一是深化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要深入联系点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联系点建成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点、示范点。二是深化“百个支部结对、千名党员牵手”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每位党员干部至少都要结对帮扶1名村(社区)党员或群众,认领一个微心愿。 4.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教育,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通过驻企服务、调查问卷、民主恳谈、个别访谈、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什么突出问题、问题的表现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听取意见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切实防止只听表面、听概念现象。意见整理要原汁原味,按“四风”分别归类。领导班子成员要下基层,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文来文往”,防止到基层“一窝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以“找问题、找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聚焦“四风”种种不良表现,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领导班子集体分析意见建议。领导班子要集体分析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出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将反映“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分解到相应的班子成员。 2.开展“四查四看”活动。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作风建设“1+文件,开展“四查四看”自查活动。通过“查思想认识、看是否树牢了群众观念、站牢了群众立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工作是否扎实有效;查方式方法,看是否为群众所接受、真正受群众欢迎,查工作成效,看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又产生了哪些新问题”,细找不足,着力改进。“四查四看”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文过饰非,敢于揭短亮丑,直面问题。 3.找准抓住“四风”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政绩观不正确,民主意识不强,脱离群众,搞“一言堂”、“拍脑袋决策”;团结协作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够等问题,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突出问题。各科室(处)、所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推动工作搞文山会海,落实不力,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服务基层高高在上,解决问题少、考核检查多;矛盾面前奉行“好人主义”,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上以权谋私,借各种名义公款吃喝、贪图享受。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忽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理想信念动摇,受西方思想侵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 4.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主要领导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等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谈心谈话不限时间、不定次数,谈得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坚持“像、准、深、诚”四字标准:像,即刻画得像,不能千人一面;准,即聚焦“四风”问题,不“顾左右而言他”;深,即深刻剖析,深挖本质原因;诚,即心地坦诚、不遮掩、不躲闪。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6.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既要红红脸、出出汗,又要加加油、鼓鼓劲,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重监督、促整改,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落实整改。 7.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专题召开。对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各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和不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要与每个成员进行谈心交心,了解其思想状况,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以集中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持边学习整改、边建章立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的自觉行动。 1.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治理文风会风,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着力提能增效,通过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端正举止礼仪。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慵懒疲沓、消极应付、办事效率低等现象。开展专项检查,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向上级送土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超标准接待。 2.开展“提振精气神”专项行动。着力激发党员干部不甘人后、奋勇争先的昂扬激情,大胆提拔使用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对软、懒、散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处)、所负责人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开展“五深化、五提高”专项行动。一是深化“南塘法治街区”项目,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将法治元素融入到“温州城市客厅”——南塘风貌街,结合街区群众商业文化活动,大力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律有奖竞猜、现场法律咨询等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打造独特的南塘法治文化街区。二是深化“以外调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人民调解满意率水平。在外地驻温商会、外来人员聚集的街道和企业建立外口人民调解组织,搭建“乡音”沟通桥梁,促进涉及外口矛盾纠纷的及早化解,实施“以外管外、以外治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深化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程,提高特殊人群监管水平。在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心理矫治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扩大心理矫治覆盖面,建立更加专业的心理矫正工作队伍,通过心理沟通、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措施,对社区矫正人员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心理矫治,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消除和缓解对立情绪,保持心理健康,早日重返社会。四是深化“大法援”工作模式,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优化“综合性、一站式、一条龙”法律服务,健全“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提高援助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群众满意度。五是深化“律师行动在网格”工作,提高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水平。主要依托我区既有的网格划分和社区(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按照便于管理、相对稳定和着眼发展的原则进行结对,做到基础网格有社区(村)驻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覆盖对接、社区(村)有驻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时服务、街道(镇)有法律顾问团提供支持。 4.开展“驻企服务”专项行动。以振兴实体经济为目标,继续深入实施驻企服务员制度。加强对驻企服务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升驻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政策宣传员、项目代办员、难题协管员和效能监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1+ 代办服务,及时排查企业难题,并按照企业规模实行分类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成效。突出难题化解,健全难题交办、限时办结、效能监督、定期通报等制度,及时化解一般性难题,对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难题,采取集中“会诊”、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攻坚,以难题化解的实际行动检验整改成效。 5.开展“效能提速”专项行动。按照“学、清、立、改、停”,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学,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重点学习贯彻好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和省委在第一批活动中出台的15项制度;清,就是对照中央和省委精神和现行政策法规,对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立,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于法周延、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改,就是对不够完善或存在不足的政策制度做法及时改进;停,就是对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策制度做法,及时废止。同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6.开展完善贯彻群众路线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根据区委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完善局党组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分管同志兼任主任。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各有关科室(处)、所、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妥善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完成今年各项司法行政目标任务的关系,合理分配力量,合理安排时间,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不打折、不走样,使今年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不耽搁、不延误,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打造司法行政部门的新形象。 (三)严格活动纪律。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不组织集体外出,民主生活会不得请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体现到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坚持勤俭办活动,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及时报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和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和引导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与区委督导组和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维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严良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志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朔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孙 彤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黄银花 办公室主任 吴燕萍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赖秀萍 社矫安帮科科长 胡笑华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 知 宣教科科长 张玲玲 纪检室副主任 郑冬冬 基层科副科长 二、 活动办公室 主 任:孙 彤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副主任:吴燕萍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杨丽琴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叶秋云 纪检室主任科员 周邦杰 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李群群 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吴宗森 政治处科员 徐志矫 法管科科员
抄送:市局政治部,区委政法委,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 小组,区活动第八督导组。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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