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5-36491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5-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5〕64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5〕5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镇和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效能,加快形成符合鹿城区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模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在全区开展“有基础设施、有管理人员、有专项经费、有常态活动、有稳定团队”的公共文化“五有”建设。通过标准来规范服务,实现设施完整化、配套完善化,人员专职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持续化、使用合理化,活动多样化、受众普惠化,团队规范化、活动常态化的“十化”目标,打造一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示范街镇”、“示范社区”,推动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方案。各街镇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制定“五有十化”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专职人员,重点对本街镇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进行规范,包括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内容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和经费保障标准等。

  (二)实施要求。

  1.落实标准。各街镇要对照《鹿城区街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五有十化”标准》(见附件1),从设施配备、管理人员、经费保障、文化活动和团队建设等五个方面逐项落实,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

  2.规范服务。根据规范服务工作的要求,在全区各街镇和社区文化中心开展服务项目梳理工作,各街镇文化站要在9月底之前,根据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梳理服务内容,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开放时间、联系人电话、监督电话等,形成“服务清单”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三)监督考核。区政府将对各街镇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10月份,将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综合评估,对列入市级试点的街镇和社区(见附件2)进行专项检查,为迎接国家、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四)鼓励措施。对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在组织实施及监督评估方面有明显成效,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表现突出的街镇,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对完成“五有十化”规范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突出的街镇,由区文广新局会同区财政局通过竞争性分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街镇要把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文化站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建立“网格化”的结对联系指导制度,组织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结对为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街镇要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区文广新局要牵头组织对街镇和社区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工作进行评估。区财政局要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分配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奖励资金。

  (三)做好经验总结。各街镇要建立健全机制,定期总结“五有十化” 实施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把我区打造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示范区打下扎实基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鹿城区街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五有十化”标

类别

项目

基本标准

(一)有基础设施

设施完整化

一、街镇文化中心。

1.服务人口在5万人(含)以上的街镇,文化中心的建筑面积(以下同)不低于1500平方米;服务人口3-5万的街镇,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服务人口3万人以下的街镇,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街镇辖区面积较大的,可按照服务半径需要建设2个以上的文化中心,每个文化中心单体面积要在500平方米以上,总面积可合并计算;

2.街镇文化中心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书刊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厅、培训教室、综合展示厅等,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实现免费Wi-Fi覆盖,街镇可以按照本地群众需要合理调整设置各功能室面积;

3.街镇文化中心各功能室标识明显,服务流程规范,形成“服务清单”并对外公示。

二、百姓舞台。街镇在人流相对集中、场地比较开阔的室外公共区域(如公园、广场等),建有面积不小于6m×8m百姓舞台1个。

三、农家书屋。在社区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相应阅读、播放条件,由村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场所。

四、农村数字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在人口密集的中心村或者社区,有适当条件的,可建设一个场地作为农村数字电影固定放映点。

配套完善化

一、图书馆街镇分馆。

1.馆舍的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一般设在街镇文化中心内;

2.配有1万册以上图书,每年订阅报纸、期刊30种以上;

3.设有公共电子阅览室,10台以上电脑,30个以上阅览坐席,同时实现免费无线Wi-Fi覆盖;

4.街镇图书分馆建有与区图书馆通借通还系统。

二、社区文化中心、文化礼堂。

1.建有200平方米(城市社区1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中心;

2.有社区图书室(含农家书屋),配置不少于5000册图书,每年订阅10种以上的报纸期刊,10个以上阅览坐席;

3.配备有5台电脑以上公共电子阅览室或实现免费无线Wi-Fi覆盖。

三、农家书屋。

1.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出版物配备要求:图书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20-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张(种);

3.形成 “1234” 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即:一枚公章(浙江省农家书屋专用章),两块牌子(农家书屋标牌、农家书屋开放时间牌),三项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细则、农家书屋借阅制度),四个本子(出版物目录登记本、农家书屋固定资产登记本、图书借阅登记本、征求意见本)。悬挂统一标牌,公开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做到各项制度上墙。

四、农村数字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

1.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有配电箱、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按50平方米配备一个消防灭火器;有相对固定的座椅;有宣传栏(窗);环境整洁;

3.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一)有基础设施

配套完善化

(二)有管理人员

人员专职化

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街镇,街镇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人口3-5万的街镇,街镇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人口3万人以下的街镇,街镇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专职人员管理不少于1人。社区文化中心要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管理人员或2名的兼职管理人员。每家农家书屋须选配具备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员。

服务专业化

街镇、社区文化管理人员学历要在大专以上,参加文化专业业务的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每位农家书屋管理员每年须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员由省、市文广新局及市农村电影公司组织培训、上岗和考核。

(三)有专项经费

保障持续化

1.街镇、社区安排人均文化事业费支出达到53.21元或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1.12%2013年全市平均水平)。

2.每个街镇文化中心每年运行经费不少于10万,社区文化中心每年运行经费不少于5万(按温委发﹝201368号文件落实)。

3.村均农家书屋的运行经费不少于2000元。

4.每个农村数字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建设的补助经费来源于农村电影惠民工程中。

使用合理化

1.人均群众文化业务活动专项经费支出,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量不少于人均7.89元标准(2013年全市平均水平)。

2.街镇图书分馆年购置图书经费不少于1.5万元,或者保障年人均新增图书购置经费不少于0.06册。

3.农家书屋每年添置、补充、更新不少于100册的图书、20种报刊及20种音像制品。

(四)有常态活动

活动多样化

一、街镇、社区文化中心。

1.每个街镇文化中心每年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6次;每个社区每年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4次;

2.街镇文化中心举办文化类公益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3.每个街镇文化中心年组织文化交流、承接文化下乡演出不少于6场;社区不少于2场。

二、街镇图书分馆。

1.街镇图书馆之间或与区图书馆的每年书籍流动不少于4次;

2.每年至少举办1次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活动延续时间不少于2天,至少覆盖本辖区30%的居民。

三、农家书屋。每家农家书屋每年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开展不少于2次的各类文化活动。

四、农村数字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每个室内固定放映点每月至少放映两个晚上,共4场。

受众普惠化

根据街镇、社区的分类,文化中心、图书分馆一类开放时间56小时/周以上,二类开放时间49小时/周以上,三类42小时/周以上。开放时间要结合本地群众生活习惯,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农家书屋实行免费开放和借阅,有条件的可以与当地图书馆(分馆)实现一卡通,每周不少于20小时的开放时间。

(五)有稳定团队

建设规范化

各街镇拥有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体团队不少于3支,类别种类不少于3种;每个社区要有1支以上经常性群众文体团队。

活动常态化

1.街镇、社区每支文体团队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2.街镇、社区建立具有1支以上的文化志愿者队伍,队伍每年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


附件2

鹿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五有十化”市级试点

单位汇总表

试点单位

文化中心地址

开放时间

街镇

滨江街道文化中心

上陡门九组团36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晚上6:30-8:30

双屿街道文化中心

黄龙住宅区康园33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晚上6:30-8:30

仰义街道文化中心

沿江社区沿兴路135号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晚上6:30-8:30

社区

七都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礼堂)

上沙后东路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花柳塘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龙泉巷亦美大厦1幢2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虞师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莲花大厦A2幢一楼文体中心

(周一晚上有老年人书法课程)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谢池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府学巷55号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府前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广信大厦3幢2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八仙楼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后垟巷69号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临湖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澄沙桥路27号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桥儿头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南塘五组团8幢2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南塘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南塘2组团112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社区

大自然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市府路87号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西屿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金会昌下沉广场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绣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上田小区22幢1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横河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横河北新村3幢北首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新田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新田园聚英家园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芳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上陡门6组团33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灰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灰桥新村车棚二楼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杨府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杨府山小区车棚二楼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营楼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鹿鸣苑1幢3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丁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鹿城总部经济园B02幢2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康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黄龙住宅区凌云22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桂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水心李12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社区

菱藕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水心樱5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广化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新桥头善9幢及25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庆年坊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珠冠大厦7-8幢二楼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驿头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驿头社区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荫溪潮埠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荫溪潮埠村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新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北岸村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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