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民生决策事项征询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高度重视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快速、形象、准确、主动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包括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让广大民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我局信息,同时,民众建言献策为我们出台政策提供了更好的参考,较好的体现了我局执政为民、听取民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二是多种渠道,全力推进网上政民互动。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并将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办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培训信息等内容,均予以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三是认真梳理,适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区政府《2015年鹿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局下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并适时进行公开。四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凡是密级文件必须要填写《定密审批表》,凡是非密文件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的文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各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和改进: (一)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特别是抓紧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完善网上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上级对政府网站普查、考评的系列要求,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绩效考核机制,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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