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1/2016-35795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滨江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6-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滨江办〔2015〕14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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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加快推进我街道志愿无偿献血工作,提高我街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 街道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好“无偿献血活动月”活动。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好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和积极意义,让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无偿献血舆论氛围。 二、落实责任,推进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 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的唯一合法来源,开展无偿献血是各社区(村)和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并纳入街道年度考核,严格把关。采供血机构要将采血车和采血屋建设、装点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和亮点,为公民奉献爱心、参与无偿献血,搭建一个便捷、舒适、安全的平台。把建设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强化领导机制和管理机制,切实加以推进。 三、加强督导,抓好无偿献血工作落实 制定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并加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明确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动员和招募工作,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无偿献血活动,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 四、 完善措施,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血液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无偿献血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能否拥有一支稳定而又安全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是血源保障的根本和关键。为此街道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新方法和新思路,确保血源的应急保障。 五、为无偿献血相关人员享受“三免”待遇 各部门要深刻理解“三免”政策的具体含义,献血者凭相关证件或公交IC卡可以免费乘坐213条公交线路;可免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316个,免交普通号挂号一般诊疗费,专家门诊等特需门诊除外;可免费游览公园、旅游风景区37个。各辖区部门严格落实“三免”政策,方便荣获国家无偿献血者凭本人荣誉证书直接享受减免待遇。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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