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16-3723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卫〔2013〕9号 |
CLCD58-2013-0001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我区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防接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项目的管理,包括拟定项目实施方案、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指导、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处置、免疫效果和疫苗可控传染病监测、疫苗冷链管理、宣传动员、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省、市相关评审标准,各功能分区要设置合理,卡介苗必须要做到专室或单独隔开接种。做好预防接种人员和岗位安排,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11〕130号)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人员2015年前要达到按辖区服务人口万分之二比例配备,最低不少于3人,并减少人员流动性,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件方能上岗操作,各单位要经常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各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监督并做好记录,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接种工作,要做好接种前的告知工作,包括口头和书面的告知。接种二类疫苗,必须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并详细告知后,在自愿的情况下方可接种。认真做好受种者信息登记和预检工作,接种时要切实做到“三查七对”,确保及时、规范、安全接种。加强接种后的异常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对报告的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调查和规范处理上报。 四、各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疫苗的接收、分类储存、分发、运输、记录、冷链设备维护等工作,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疫苗的质量及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严格做好告知书等原始资料的保密、保存、贮藏,做到完成工作后及时整理装订入库并上锁,对免疫规划专用的计算机进行加密处理,做好接种对象隐私的保密工作。 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本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并于1月31日前上报局疾控监督科。我局将于近日对各单位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表:鹿城区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调查表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表: 鹿城区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调查表
填表说明: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目前在岗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包括登记、预检、接种岗位)信息进行调查,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2.“岗位”填写登记、预检、接种,“上岗证内容”填写信息化操作、预防接种或预防接种包括卡介苗,“上岗证有效期”填写截止日期。3.此表于1月31日前上报局疾控监督科,联系人:徐仪,联系电话:88202138。 填报人: 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填报日期: 单位盖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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