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16-3723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卫〔2013〕32号 |
CLCD58-2013-0002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自国家提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以来,我区采取以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为主,加强病例管理和疫情处置等为辅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麻疹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2012年全区麻疹发病率达历史最低水平。但是,我区仍面临人口流动频繁、服务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消除麻疹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麻疹防控工作,推进消除麻疹进程,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麻疹免疫接种和推进麻疹消除工作的通知》(温卫疾监〔201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下阶段消除麻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常规免疫,夯实消除麻疹基础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常规免疫工作,不断改进预防接种服务形式,提高便捷、高效、优质的免疫接种服务。要加强宣传教育,规范预约催种制度,缩短服务周期,改善接种组织方式,维持高水平接种率和不断提高及时接种率。麻疹疫苗提供按日接种,必要时开展双休日接种,在偏远山区、流动儿童聚集地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方便群众及时接种。要建立常态化查漏补种机制,深入开展按月查漏补种、春节期间查漏补种,切实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补种、初三学生麻风疫苗秋季常规强化免疫工作。完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确保流动儿童及时掌握,及时接种,及时追踪。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接种率调查,并以调查接种率(重点为及时接种率)作为评价当地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二、实施分类管理,做好春节后消除麻疹的接种活动 按照2013年温州市消除麻疹评价指标的判定标准,经对我区21个地区的分析评估,决定实行分类免疫措施,双屿(包括鞋都三期)、黄龙、黎明、绣山、南郊为一类地区,洪殿、广化、南浦、仰义、江滨、五马、南门为二类地区,莲池、蒲鞋市、水心、藤桥、临江、岙底、上戍、双潮、七都为三类地区,统一于春节后(2月26日-3月10日)集中开展麻疹疫苗免疫接种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并鼓励开展大型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外省大学新生、育龄期妇女等成人免疫接种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辖区麻疹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接种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测报告,有效处置麻疹疫情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进行麻疹疑似病例的网络直报,并按要求采集病原学、血清学标本(附件1),保证监测系统的高质量运转。各单位应根据《麻疹监测方案》(浙卫办疾控〔2009〕9号)、《浙江省麻疹疫点处理技术指引》(浙疾发〔2012〕8号)的要求,加强麻疹病例的调查、采样、检测、诊断分类和订正报告工作,切实掌握疫情,规范实施病例管理、主动搜索和应急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的数量和质量,以快速阻断病毒传播,控制疫情扩散。各医疗机构、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医源性感染的控制,防止医疗机构成为促进麻疹传播的特殊场所。省、市卫生部门已将应急接种、院感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消除麻疹工作考核。区疾控中心应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流行因素调查和风险评估,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以利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 四、稳定免疫队伍,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素质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并积极开展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创建工作。做好预防接种人员和岗位安排,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11〕130号)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人员2015年前要达到按辖区服务人口万分之二比例配备,最低不少于3人,并减少人员流动性,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件方能上岗操作,要经常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无资质人员必须调离预防接种岗位,凡发现无资质人员参与预防接种的,将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督导考核,扎实推进消除麻疹进程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消除麻疹工作作为2013年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落实政策、经费和人力等保障措施。我局将对各单位消除麻疹成效进行综合性的评价,重点是加强资源配置(人、财、物)、工作质量(接种率,病例监测、诊断和报告,应急接种,院感控制)等内容的督导考核,强化对免疫活动质量的督导评估,确保各项消除麻疹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麻疹病例标本采集、贮存和运输要求 2、2013年鹿城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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