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16-3724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16-1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卫〔2014〕42号 |
CLCD58-2014-0002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2014年4月29日
鹿城区2014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3〕13号)要求,按照温州市卫生局2014年中医药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二、项目内容 (一)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并做好纸质服务记录和电子健康档案输入。 (二)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做好纸质服务记录和电子健康档案输入。 三、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关系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关系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着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鹿城区人民医院和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项目执行管理单位。鹿城区人民医院和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项目机构,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等,保证项目健康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4月底完成人员培训,11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辩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30%的工作任务。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要加强中医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指导中心各个团队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并承担儿童、老年人健康体检中相关辅助检查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经费保障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经费使用接受区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监督检查。 (三)强化督导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加强宣传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制作宣传标语和展板,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推动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2.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4.体质判定标准表 5.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6.老年人和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月统计表 7.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体质辨识)组成月统计表
附件1: 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潘一凡 副组长:王璋弟 甘 毅 成 员: 方 正 朱海深 张雪梅 杨 洁 翁 雷 唐贤豪 陈向东 郑源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医政科长方正兼任。
附件2:
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技术 指导小组 组 长:王璋弟 副组长:方 正 成 员:陈向东、郑源益、翁 雷、王维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