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8/2016-372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6-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卫〔2015〕1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的通知


CLCD58-2015-0009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精神,根据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的部署,现就全面推进我区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加强“三优”促进工作,是落实中央《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使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既服务于控制人口数量又服务于提高人口素质这一方式转变;是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人口计生工作关注民生、满足群众“三优”知识需求的重要体现。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三优”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优”促进工作,向目标人群及全社会大力宣传“三优”促进工程的重要意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等科普知识,创建一批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具有品牌效应的“三优”促进工作基地;建立一批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三优”促进工作师资队伍,实现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幸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工作内容

  开展“三优”促进工作,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又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工作。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要准确把握以下五个主要环节,规范有效地推进。

  (一)调查目标人群。在坚持以已婚育龄人群为主要受众对象的原则上,明确开展“三优”促进工作的重点目标人群为三类:一是新婚夫妇;二是怀孕夫妇;三是0-3岁婴幼儿抚养人,包括婴幼儿的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看护人。

  (二)突出重点内容。在向重点目标人群宣传人口国情、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知识等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开展“三优”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增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宣传“三优”科普知识和技能,以增强预防出生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知识和能力。

  (三)统一设置要求。为形成“三优”促进工作品牌效应,根据省、市要求,“三优”宣传教育的主要场所统一称之为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并统一以“孕育健康生命”等相关图案为标识。根据场地资源条件,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可设置在街道(镇)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辖区各类幼儿园、社会早(幼)教机构等。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一般设置五室:一是个性化、面对面宣传的接待咨询室;二是能容纳一定数量人群的互动培训室;三是陈列有关书籍、视频设备、婴幼儿教(玩)具的视频阅览室;四是亲子活动室;五是成长测评室。同时,可结合辖区育龄群众不同需求,拓展服务内容,设置产后美体、胎教、幼儿感统训练、成长测评等其他教育活动内容。

  (四)开展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三优”指导服务。“三优”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活动应以集中组织、面对面讲授为主要形式,要针对本地新婚、怀孕、0-3岁婴幼儿抚养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场地,制定培训计划,分时段、分对象开展“三优”科普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同时要根据“三优”促进工作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特点,创新宣传服务形式,通过开展有特色的亲子活动、个性化的亲子教育示范指导、网络化的教育平台互动等,增强宣传培训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优生、优育、优教的意识和能力。

  (五)建立师资队伍。做好“三优”促进工作,关键在于师资队伍的建设。区级成立“三优”促进专家讲师团,由卫计、教育等部门抽调有关专家、业务骨干组成,定期为街道(镇)开展师资培训、服务对象指导、咨询培训等。各街道(镇)也要建立一支以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妇幼保健医生、幼儿教师为主体,以社区优生优育优教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优”指导讲师队伍,通过师资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增强优生优育优教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指导服务能力。

  四、具体措施

  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快工作进度。要把加强“三优”促进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三优”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三优”促进工作将列入街道(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街道(镇)要按照“三优”促进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早启动,扎实推进“三优”促进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三优”促进工作以街道(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各街道(镇)每年要根据本地新婚、怀孕和0-3岁婴幼儿抚养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制定具体的“三优”促进工作计划,对师资、教材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三优”促进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有关“三优”科普知识。要注重发挥社区(村)计生服务员、网格员、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育龄群众参与、支持“三优”促进工作,增强群众接受“三优”指导服务的自觉性。

  (三)明确部门职责。“三优”促进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与教育和妇联等部门的关系尤为密切,需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教育、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力推进“三优”促进工作。同时,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利用多种社会资源、技术和师资力量做好“三优”促进工作。

  (四)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开展“三优”促进工作,要以提高人口素质、增进家庭幸福为最终目的。根据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建设“三优”指导中心的同时,更要注重普及“三优”科普知识,引导重点人群树立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意识。要认真听取目标人群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三优”促进工作,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实际效果。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三优”促进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公益、便民、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切实保障孕妇、婴幼儿安全,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宣传教育服务。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温州市鹿城区妇女联合会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11月12日

  抄送: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计生协会。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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