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4/2016-3704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6-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温鹿南郊办〔2016〕24号
关于印发《南郊街道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 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 现将《南郊街道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30日
南郊街道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 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浙食安委〔2016〕2号)、《温州市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温食安委〔2016〕2号)、《鹿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温鹿食安委〔2016〕2号)文件精神,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G20峰会食品安全万无一失,街道决定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结合“四小一市场”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立足监管实际,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经营集聚区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深入分析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对全街道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与突出问题进行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管控风险,促使全街道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输送到杭州的食品绝对安全,为G20峰会保驾护航。 (二)具体要求 1.发挥一线基层网格作用。各网格负责人要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进行梳理,落实分区划片、包干负责制度,确保每个网格发挥作用。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区域实施全面排查。 3.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南汇卫生监督所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的针对性,抽检结果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建议包含品种、添加物(投入品)分类分析、结论及建议(针对业界、监管部门、消费者)等。 4.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地分析研判,梳理出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 5.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6.查处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7.及时移交打击一批案件。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二、任务分工 各网格、相关站所要深入汇总梳理历年来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进出口食品监管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实行一级整治,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各网格:做好网格辖区范围内的食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网格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先行整改,对于整合网格力量仍难以整治的,报送经济发展办,由经济发展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站所进行整治。 (二)各站所: 1. 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是负责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以防范原料带入性风险和高风险食品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核查、监督评审和重点企业加严检验等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饮料、糕点、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负责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取缔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全面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并以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性冷库、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场所以及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冷冻肉品、水产品、杀白禽、粮食制品、酒类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三是负责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煎炸过程用油、米面制品、鲜肉及肉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自酿酒、肉冻、自制饮料、自制糕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食品的抽检范围和抽检频次;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厉打击现场制售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废弃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重点强化旅游景区、涉外接待酒店等区域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四是负责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配合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防范和打击食品进出口假冒和逃漏检、食品非法进出口等行为,严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即上市销售行为。 2.南汇卫生监督所、城南质监所:重点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与质量监督。重点排摸整顿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卫生监督审核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对重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要从严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履职到位;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 (三)经济发展办 一是负责牵头对网格内难以整治的食品安全隐患,联合协同各部门站所进行综合性整治执法行动,二是做好协助区农林水利局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牲畜(禽类)屠宰环节的监管配合工作,开展“两推两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推进绿色生产,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和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严格查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强重要时段和重要部位(城乡结合部、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牛羊集中定点屠宰,严格实行活禽定点屠宰上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检疫检验。 三、工作步骤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3月) 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深入分析历年辖区掌握的风险隐患情况,开展针对性抽检,及时进行排查,发现掌握风险隐患,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各网格、相关站所须填写风险隐患清单,并于4月5日前报送风险隐患清单及抽检工作开展情况给街道经济发展办(联系人:李炜杰,联系电话:18814918020,QQ:364665242)。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6月) 要集中时段、组织力量,认真对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网格、相关站所须将抽检结果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每月25日前汇总报经济发展办(联系人:李炜杰,联系电话:18814918020,QQ:364665242)。 (三)督查暗访阶段(2016年7月) 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市、区食安办、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6年8月) 要对照风险隐患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此次“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对保障G20峰会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要密切配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要发挥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三大一严” 专项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二)加强协作,严惩重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法律保障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加强与上级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明确专人按时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和排查整治结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建立健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适时组织督查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附件:1.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清单; 2.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抽检工作情况表; 3.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 4.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七个一”工作推进情况表;
附件:1 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 重点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 抽检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食品类别建议分类:一是乳与乳制品,二是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三是冷冻饮品,四是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五是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六是粮食和粮食制品,七是焙烤食品,八是肉及肉制品,九是水产品及其制品,十是蛋及蛋制品,十一是甜味料,十二是调味品,十三是特殊营养食品,十四是饮料类,十五是酒类,十六是其他类。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 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 “七个一”工作推进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南郊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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