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16-3713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6-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人社〔2016〕56号 |
CLCD13-2016-0004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区: 根据《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社会保障卡更新升级方案〉的通知》(温人社发〔2015〕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2017年度在校(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每人12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50元,个人缴纳350元);筹资时间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逾期中途不再办理。 在校(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加强宣传、集中筹资、统计汇总的部署要求开展参保筹资工作;各学校要坚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引导学生儿童主动参保缴纳;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数据接收核定等工作,努力实现在校(园)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二、社会保障卡更换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 市区将全面停止使用原社会保障卡,今后将以社会保障·市民卡(简称市民卡)取代原社会保障卡。 (一)社会保障卡更换市民卡时间要求 2016年10月31日前,未办理市民卡参保人,可持原社会保障卡就医或购药,但已办理市民卡的参保人持市民卡刷卡就医或购药后,原社会保障卡将自动停用,原社保卡信息自动转入市民卡。 2016年11月1日起,温州市区原社会保障卡全面停止使用,将由市民卡取代。 (二)社会保障卡更换市民卡工作相关事宜 1.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市民卡工作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社会保障卡更新升级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工作。各校要以服务学生、方便学生为基本出发点,按照统一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学生的统一办理市民卡,顺利完成原社会保障卡到市民卡的过渡。 2.强化宣传,做好告知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将通过网站宣传、公告通知等多种途径宣传社会保障卡更换市民卡的主要内容。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人员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工作,告知社会保障卡更换市民卡的时间节点,解释说明原社会保障停卡相关事宜,避免因停卡影响学生刷卡就医购药,引导学生及家长尽早到各大银行网点申领市民卡。 3.以人为本,集中办理服务。鉴于原社会保障卡停用后,将出现集中性、爆发性的市民卡办理需求,充分考虑学生的特殊性,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不影响学生刷卡就医购药,方便在校学生办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市民卡合作银行主动上门对接相关业务,入驻学校集中统一办卡,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学校主导、统一服务、师生自愿”为原则,全力配合合作银行引导学生统一申领市民卡。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协助银行统一拍照和采集办卡信息,申领表可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签字。 为保障在校(园)学生儿童的参保和享受权益,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协助配合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完成。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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