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6/2016-1538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16-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藤桥镇一期农房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藤桥镇一期农房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科室:

  《藤桥镇一期农房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58月19日               

藤桥镇一期农房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方案

  根据《鹿城区藤桥镇一期农房集聚置换实施细则》鹿藤委发〔2012〕10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认租方案。

  第一条 认租对象为参与置换西都锦园公寓式套房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车位认租意向保证金4万元的置换对象。所有认租对象只保证车位认租权,房源面积大小不作认租先后顺序的依据。

  第二条 认租对象本人无法参加地下车位认选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认租工作,受托人在参加认选时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第三条 认租对象不享有地下车位所有权,租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无偿使用。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与使用功能,否则按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第四条 如遇紧急战备等特殊情况,认租对象无条件服从政府对地下车库的使用与处置。

  第五条 地下车位(包括特殊车位)按照就近原则,按幢数切成6个区块,每幢下面地下车位由该幢置换对象认租。地下车位按幢切块分配情况见表1

1:

幢号

停车位分配编号

停车位个数

备注

1

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265266267268269C-1C-2C-3

53

 

2

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3-1223-2)、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60261262263264C-4C-5

64

 

3

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1-A小、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270271272273274274-1)、275275-1)、276277278279280281282A-3A-4A-5

57

 

4

232232-1)、233233-1)、234235236(小)、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

28

 

5

1617、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283284285285-1285-2

62

 

6

0102、04060707-1)、0809101112131415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A-1A-2

30

合计

 

294

  第六条 地下车位的租赁价格原则上为4万元/个,个别特殊车位价格由评估单位以普通车库4万元/个为基准,确定价格,具体价格见表2

2:

藤桥镇一期农房西都锦园地下个别特殊

车位租赁价格表

  单位:万元/个

序号

特殊车位编号

认租

价格

备注

1

07、07-1)(232232-1)(274274-1)(275275-1

5.52

2

285、285-1285-2)(223223-1233-2

6.62

3

111-A(小)、236(小)

3.48

  第七条 地下车位租用费在交钥匙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租用费不包含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九条 本次分6个区块进行认租,每个区块均进行二次摸文。第一次摸文按各区块置换对象姓氏笔画为序抽“摸文顺序号”,姓氏笔画相同的按名字笔画从少到多排列;第二次摸文按“摸文顺序号”先后顺序抽“认租定位顺序号”,认租对象按照认租定位顺序号,依次进行认租定位。

  第十条 现场报名三次不到者按迟到者处理,迟到者迟到时间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放到最后参与“摸文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二位及以上迟到者,按迟到先后摸文,如无法确定迟到先后顺序,按姓氏笔画先后摸文)。如迟到者在第一次摸“摸文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当场声明作废;迟到者迟到时间在第二次摸“认租顺序号”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放到最后参与“认租顺序号”摸文(如出现二位及以上迟到者,按迟到先后摸文,如无法确定迟到先后顺序,按姓氏笔画先后摸文)。如迟到者在第二次摸“认租顺序号”已经结束的,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摸文箱内剩余的文号开封后当场声明作废;迟到者迟到时间在认租车位尚未结束的,迟到者可放到最后参与认租。如迟到者在认租车位已经结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第十一条 认购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认租地下车位。每户认租时间为3分钟。

  相关文书:

  文书一:鹿城区藤桥镇一期西都锦园地下车库认选委托书

  文书二:藤桥西都锦园地下车库认租定位联系单

文书一:

鹿城区藤桥镇一期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

委 托 书

房号:幢室(建筑面积㎡)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参加藤桥镇一期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特委托作为地下车位认租的受托人,全权代表我参加认租工作,对受托人在车位认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我均予以认可,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签章:

  二○一五年月日

兹证明委托人在本人面前签名,按指印。

证明人(签名、盖章):

藤桥西都锦园地下车位认租定位联系单

  置换对象,认租顺序号,于年

日午自愿认租定位西都锦园号地下车库个,请予办理定位手续。

  置换对象签名:

  经办人:

  藤桥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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