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电话:88030516,电子邮箱:fzj@lucheng.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信息安全自查。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加固建议。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为手段,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极力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项目审批、民生情况等各项政府信息,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5条,其中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正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涉密信息审查等规范性制度,按时审查、及时公开单位信息,价格举办案件及咨询实现与12358全国价格举报热线同步联网,全年办结公示价格举报案件及咨询件158件,推进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告知其已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201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应公开政府信息。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3.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7年1月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负责人:滕美华 审核人:肖忠格 填报人:陈芳芳 联系电话:88030516 填报日期: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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