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7-36885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6〕136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推进鹿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是实施“健康鹿城”战略、推进全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0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6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成为我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全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精细化打造“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医疗机构,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积极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形成比较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链,成为我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夯实以市中医院和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黄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建设,加快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黄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中医妇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医院。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医药设备配置,到2020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20%以上,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每年另外继续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并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中医专科医院。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探索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规范化建设和发展。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

  (二)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1.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企业开发以经络理论为基础的中医养生保健器械产品和以中药材为基础的保健食品、药膳产品,做大做强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开设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依托中医药资源,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鼓励集团化发展和连锁化经营。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到2020年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治未病科,积极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等治未病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重点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治未病等相关保险产品及服务。

  2.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有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的护理院、养老院,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面向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试点,鼓励探索使用移动终端、穿戴式智能终端等信息设备优化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社区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3.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探索开展康复机构与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合作试点。

  (三)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1.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大力宣传和繁荣中医药文化,挖掘我区历代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总结当代名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鼓励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探索不同层次的中医师承教育。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作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特色课程。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举办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加快打造以“中医”为主,以“养”为特色,以“健康”为支撑,以“智”为引领的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以藤桥、山福等西部区块为特色,推进生态养生、运动保健、养老度假等中医特色产业发展。整合我区中医药行业力量,特别是有名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努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四)扎实推进中药及中医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

  1.加强鹿城名优传统品牌建设。以我区道地药材的深度开发、传统名优中成药开发为重点,支持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金银花、杜仲、灵芝等药食同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保健功能佳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形成我区特色中药材从研发培育、种植养殖、加工生产到市场推广的产业链,实现中药产品的规模化效应。推进我区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优质道地药材品种及其种子种苗种植基地项目。突出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我区中药种植产业联盟,加快中药现代化物流企业建设步伐。鼓励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等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对接中药种植、生产、流通等领域合作,加强我区道地药材选种、育种、栽培、药用和营养成分、防病治病、保健功效等技术研究。

  2.发展中医医疗器械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器械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器械研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器械产品和技术。鼓励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3.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信息产业。依托温州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加快中医药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持中医药机构与信息技术企业、通信和网络运营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互联网+中医药”O2O电子商务服务新型业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研发中医药服务固定终端、移动终端、穿戴式和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力争孵化中医药健康信息创新项目。

  (五)鼓励发展海外中医药服务。

  积极助推海内外温州人互动发展,充分发挥温商经济网、信息网和人际网优势,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机构。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努力培育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政府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区政府负总责、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扶持。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市场准入、规划布局、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政策。要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引进中医药高端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管理师、按摩师、康复理疗师、公共营养师等。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落实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试点。

  (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强中医药理论创新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应用。推进中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积极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示范企业。

  (五)严格行业监管。落实中医药相关统计制度。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管理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附件:鹿城区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城区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任务分工及

进度安排表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区卫计局、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202012月底前完成

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黄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为区中西结合医院

区卫计局、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012月底前完成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医疗机构

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012月底前完成

预期目标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与康复服务

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推进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特色护理院、养老院试点

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012月底前完成试点

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合作试点

区残联、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

201812月底前组织开展

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创建“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以及“叶同仁”中医博物馆。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利局

201712月底前完成

推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藤桥、山福金银花、杜仲、灵芝等种植)

区农林水利局、区卫计局、区科技局

201812月底前完成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信息产业

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基础数据和大数据平台

区卫计局

202012月底前完成

备注:责任部门中有多个单位的,以第一个单位为牵头部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6日印发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