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2/2017-37853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汇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南汇办〔2016〕143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村): 为切实有效控制鼠密度,降低鼠类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10月13日至25日在辖区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负责辖区灭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网格(社区、村)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内的灭鼠活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做好田间灭鼠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二、灭鼠时间 10月13日至25日为统一灭鼠时间,统一投药时间为10月19日,遇雨天顺延,在10月25日前完成投药任务。 三、投药范围及重点 1.公共环境、居民区、单位院内外环境,公园、城区绿化带,垃圾收集及堆放场所,建筑、拆迁工地,河道两侧沿岸及下水道、窨井(缸)等。 2.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品店、超市、单位食堂、食品(粮食制品)加工厂、酿造厂、饲料厂、粮库(店)、禽畜饲养场、屠宰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及一切有食源的场所及其周围的外环境是投放鼠药毒饵的重点。 四、防制要求 (一)孳生地治理。综合治理环境减少食源、消除栖息场所,控制鼠类孳生。单位和住户垃圾桶要加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整理杂物间或储藏室,清除室内外杂物及卫生死角;公共场所及绿化带搞好环境卫生,堵塞鼠洞,消除鼠的栖息活动场所。妥善管理食品和水源,食物及食品原料做到密闭存放,断绝鼠粮。 (二)物理防制。重点单位食品制售、存放场所容易孳生鼠类,应完善防鼠设施,建筑物周围地面尽可能硬化,进出建筑物孔洞要用水泥堵塞或加防鼠铁丝网,并采取以物理方法为主的经常性灭鼠措施。 1.下水道、排水沟、通风口及通向室内的各种管道要加阀门和金属防鼠网(栏栅)、挡鼠板,网眼(栏栅条间距)小于1.3×1.3厘米,栏栅与下水道口边缝小于1.3厘米。 2.门、窗:关闭良好,门缝小于0.6厘米;木质门外侧下方由地面起要镶嵌30厘米高的金属片;大型食品、粮食仓库的门应同时用光滑金属板安装60厘米高防鼠闸板。 3.进出建筑物的煤气、电线、空调等墙上孔洞(管道井)要用水泥堵塞密闭。 4.发现鼠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鼠夹、电猫等物理方法进行灭鼠。 (三)药物消杀。使用溴鼠灵、溴敌隆等抗凝血灭鼠剂进行药物杀灭,不同环境和场所选用不同剂型灭鼠剂;室内每15平方米房间投放1-2处,每处投放毒饵10-20克;重点场所设置毒鼠屋;室外每隔10m投放一处,要做到专人投放和管理,经常检查毒饵消耗情况,按照毒饵吃多少补多少,全部吃光加倍投放的原则投药。鼠尸要集中焚烧和深埋处理。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灭鼠工作组织领导。各网格(社区、村)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灭鼠工作的领导及协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上下统一、关系通畅、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条包块管责任制。坚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属地管理、条包块管”原则。辖区所有部门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服从所在街道(镇)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管理检查,自觉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投药要做到“统一计划、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行动”,做到社区(村)底层住户不漏户、辖区不漏单位、单位不漏室、窨井不漏只、野外不漏块。 (三)扎实做好灭鼠宣传发动和安全防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灭鼠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知晓并切实认识到灭鼠工作的重要性,使群众掌握灭鼠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参与灭鼠工作。各网格(社区、村)要积极做好技术骨干和投药员的培训,做到科学投药、规范用药。建立严格的药械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制度,建立灭鼠药械购入和使用管理的台账,防范误食和其他因素造成的中毒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街道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灭鼠过程的监管力度,对投药、防鼠设施和灭鼠后密度监测等情况加强检查,并认真做好灭鼠活动效果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灭鼠活动小结请于10月25日前报街道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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