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6/2017-1546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17-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各村(居),各科室: 电镀企业产业规模较大,但大多数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缺乏,职业病危害较重。为控制、减少和消除电镀行业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6〕50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具体联系人:史百合,联系电话:86489567,电子邮箱:349211973@qq.com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电镀行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藤桥镇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全镇组织开展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促进电镀行业企业遵守国家关于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防尘防毒技术规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对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电镀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范围为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电镀行业企业。 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督促电镀行业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达到“五个100%”的工作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100%,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接害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劳动者培训率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上旬) 1.确定对象。各网格对电镀企业进行排摸,确定本辖区的治理对象,并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治理对象名单》(附件1)(没有电镀企业的,实行零报告,下同)原件及电子版上报镇安监所 2.制定方案。各网格、科室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 3.组织宣贯。对本辖区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辖区电镀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治理内容、工作要求和治理时限。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7月-2016年8月) 1.树立治理典型。要选取一家规模较大、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电镀企业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样板企业,通过组织其他电镀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行动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各网格、相关科室要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温州市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验收标准》(附件2)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企业应根据《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 4250-2015)和《温州市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验收标准》(附件2)的要求,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和日常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防毒设施,同时落实好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 (5)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7)通过劳动合同、公告栏、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形式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等内容; (8)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9)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且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0)及时安排、配合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鉴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和安监部门报告。 (三)集中治理阶段 (2016年9月-2016年10月) 各网格、相关科室组织专家对电镀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和自查自改等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电镀企业,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且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要及时上报区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 各网格、相关科室安监所按照《温州市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验收标准》对辖区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达标,不达标(详见附件2)。安监所将对各网格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抽查。请各网格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及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原件和电子版)上报安监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举措,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普及电镀行业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各网格、相关科室要专门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 (二)加强指导与检查,推动企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等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帮助、指导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在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强化检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检查行动,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组织与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网格、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全面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职业卫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与电镀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的一体化监管,着力构建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 1、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治理对象名单 2、温州市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验收标准 3、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治理对象名单 网格(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备注:职工总数,指企业的所有职工人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接害总数,指企业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即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温州市电镀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验收标准
备注: 1.验收结论:(1)治理达标:无一票否决项且总得分≥85分;(2)治理不达标:存在一票否决项或总得分<85分。 2.以上查阅的书面记录应符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发现职业卫生档案存在明显虚假情形的,一票否决。 3.以上考核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 附件3 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网格(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检测报告任何一项指标数据均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否则视为不合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藤桥镇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网格(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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