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4/2017-3717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教〔2008〕82号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鹿城区初中教学常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学、直属单位、学区: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14〕137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有效落实《温州市初中各学科教学常规(2016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希各初中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26日

 

 

 

 

鹿城区初中教学常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一、工作目标

促使全区初中学校优化教学常规管理,促使学校教师明确教学常规内容并高质量完成教学常规任务,切实提高教师教学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提高初中学校的教学质量。

二、对象范围

鹿城区各区属初中学校及教师。职业高中可以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参照执行。

三、任务要求

1.统整引领。学校要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意识、教学常规管理意识,要把教学常规落实工作写入每学期的重点工作计划,引导广大教师将教学工作中心放在教学常规如何优化落实、教学质量如何稳步提升以及学校课程如何开发与实施上来。

2.建章立制。学校要设立教学常规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学校教学常规负责和考评制度,建立“教学常规管理”专项巡视和研讨工作机制,配合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及学区做好教学常规的整体优化与落实,重视调研及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跟进,不断改进学校教学工作。

3.学习培训。学校要将教学常规的落实与校本研训相结合,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教学常规管理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和反思教学管理过程得失;教研组要定期开展专题研训活动,将教学常规有机地融入集体备课、校本教研以及各类培训活动中。

4.组织考核。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常规和质量考核活动,认真做好教师学期教学常规和质量考核等次的评定工作。学校的备课、上课、作业、评价等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应严格遵照《温州市初中各学科教学常规(2016版)》及附件1中的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制定与执行;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评价等常规应严格按照《温州市初中各学科教学常规(2016版)》和附件2中的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四、组织实施

1.加大宣传。各初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有效落实教学常规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积极营造“向教学常规管理要质量”的浓厚氛围。学校要及时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本实施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并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内化为实践行动。

2.制定方案。各初中要对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制订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每个方案包括项目内容、规范要求、运行措施和工作流程等,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组织对所辖初中教学常规管理进行量化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50%;各学校组织对全体教师教学常规进行量化考核,评定成绩按备课常规考核成绩的25%,课堂常规考核成绩的25%,作业、评价和研修常规考核成绩的50%计入总分,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30%。学校每个学期结束前两周将量化考核结果上报学区,学区和“中心”联合组织抽查。“中心”和学区在学期结束之前将对学校和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汇总上报给区教育局教学常规考核办公室。具体考核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1、附件2-2、附件2-3,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强化奖惩。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对校长履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对考核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对教学常规完成优秀的老师,在评优评先中给予适当加分,对教学常规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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